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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王业不偏安》

第469章 炎武律疏(下)
又加上天灾频发,民变四起,导致朝野常有『更始受命』的异论。

    所谓『更始受命』,就是某些儒生术士根据谶纬神学推算,认为汉朝历数将尽,上天会在某个时间点收回汉家天命,另选一个贤德之人来更始受命,建立新朝。

    此时若敢动《汉律》,极易被扣上『变更高祖、世祖制度』的大逆帽子,引发剧烈的政治震荡。

    等到後面天下大乱,不论是汉是魏还是吴,都是《汉律》与本政权科条并行的状态,因为大家都要宣示自己承袭两汉的正统地位。

    丞相与法正、刘巴、李严、伊籍五人所制《蜀科》,也就是如今的汉科,同样是在汉律的基础上进行小幅的修正和增删,更多是一部因时因地制宜的地方性法规。

    大汉夺下关中後,蜀科便已不适用於关中的情况了,於是又在原本蜀科的基础上增删修改以适配关中,给这套本就累赘的体系又加了码。

    因为关中实行的《汉科》与益州实行的《汉科》虽然同名,其内容却是不尽相同的!

    丞相在关中,倒还能好好梳理。

    可如今荆州克复,大汉又要针对荆州的情况制定一套《荆科》,甚至交州也将拿下半壁,到时——还有谁有丞相这样的能力?至少费禕、董允等重臣在荆州已忙得焦头烂额,却根本梳理不出个头绪来。

    如今的季汉与後汉面临的问题是类似的,祖宗之法不敢动。各州郡地方科条颁布的同时,两汉近千万言的律令科比依旧沿用。

    地方混乱难治。

    而懂法的官吏却严重不足!

    那就只能任用荆州本土士人。

    这就导致现在的荆州汉律、汉科、吴科一时并用。

    费禕甚至提出要大赦天下。

    这样一来,既能示新复之地以天子恩典,所有积压下来的冤案旧案也能全部出清。

    官府轻装上阵,就能让荆州的官吏慢慢熟悉荆科。各郡县太守、令长也能稍微得闲,着手去处置恢复民生等更紧要的事务。

    刘禅直接给否了。

    积案如山,律令如海,荆州新附,人心未定,若他大赦天下,当然能收一时之效。

    可大赦这种事情,不过是以小惠收买人心,非但不能治国,反而会让奸恶之徒心存侥幸,大赦一次便伤一次国本根基。

    除非衰弊穷极,万不得已,才可权宜行之。

    否则今日荆州积案多便赦荆州,明日关中积案多便赦关中,後日益州又积案,官吏皆劳形於案牍,便又大赦益州。

    长此以往,法将不法,民不见畏,奉公守法之民却要与奸恶之徒同沐所谓天恩,这是哪门子道理?

    刘禅最後又搬出先帝之言:『若刘景升、刘季玉父子,岁岁赦宥,何益於治?』

    费禕听得局促难安,最後唯有连连谢罪而已。

    不能大赦,问题却总要解决。

    律令繁冗,非一日之积,自然也非一日可解,荆州只能暂用荆科,治标不能治本。

    而且要大量起用荆州本土士人。

    但国家法度已经丧失了内在的一致性,靠什麽培养、选拔律法官吏就成了最大的问题o

    更要命的问题在於,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执法官吏进行考核。

    那就只能考验地方官的良心了。

    可良心又如何能够经得起考验?

    刘禅并不指望地方官能出几个包青天,因为一旦律法层面有大量漏洞可钻,那麽不去钻空子的官吏恐怕连两成都不到。

    他这才起了要着律立法之念。

    按照原本的历史进程,曹叡会在去年的十月下令启动修律工作,彻底推翻《汉律》,在律令、立法层面彻底切断与两汉的联系,巩固曹魏政权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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