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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王业不偏安》

第469章 炎武律疏(下)
。

    这是国家的头等大事。

    而如今获得阶段性胜利的,不是曹魏而是大汉。曹魏焦头烂额,曹叡根本没有时间与心力消耗在着律立法上面。

    那麽这为天下立法着律一事,就只能由刘禅牵头领先了。毕竟哪个人能禁得住流芳千古的诱惑?刘禅当然也不例外,武功既彰,文治总也要跟上的吧?

    问题越难,功绩越大!

    刘禅面对的问题,是连李世民、朱元璋都不曾面对的问题,因为那时华夏律法已经有了一个十分完善的框架,循旧制缝缝补补即可。而刘禅现在要做的是彻底推翻旧制,重构一个可垂范後世的新框架。

    那部由曹叡牵头、陈群、刘邵主导编纂的《魏律》,对後世着律立法影响颇深。

    其非但对两汉律法进行了体系化的重构,还开启了律法儒家化的制度先河,把儒家主张的孝悌纲常融入到了刑律当中。

    某种程度上,它革除了两汉法制的积弊沉疴。後世说它是华夏第一部统一的基本法典,赞他为後世各朝各代着律立法开创了范式。

    但这不是刘禅想要的《汉律》。

    既因为《魏律》依旧不够健全。

    也因为《魏律》首开八议之制,堂而皇之地在国家律法之上又开了一道後门:

    亲贵触法,法外开恩。

    门阀犯禁,禁内开门。

    没办法,曹操起家靠的是汝颍士族与谯沛武人,曹丕篡汉更以九品中正制换取世族拥戴。

    到了曹叡这里,士族、贵戚的根基已然深植於魏室,那麽法律就不可能不向他们倾斜o

    大汉的蜀科、汉科由丞相主导,即使到了现在,走的依旧是『乱世当用重典』的路子。

    刘焉、刘璋父子治蜀三十余年,施政宽柔,法令废弛,蜀中豪强专权自恣,欺凌小民,以致『思为乱者十户而八』。

    法正曾劝丞相效仿高祖皇帝约法三章,以宽政收拢人心。

    丞相却反对:

    秦地之所以能用约法三章收心,是因为暴秦苛法在前,解其倒悬便是恩德。蜀地却恰恰相反,病根在於法令不行、威刑不肃,若再行宽政,无异於抱薪救火。

    於是汉科从严,从重,从猛。

    八务、七戒、六恐、五惧——法行则知恩,威立则知惧。

    曹魏那边总爱说:

    『贼以密网束下,故下弃之。』

    『大魏反其道而行,弘以大纲,则百姓自然安乐。』

    不得不说,这也是另外一种『每与刘反,事乃成耳』了。

    但曹魏曾拥九州之地,居天下之中,以大国之重行如此妥协之事。

    而大汉不过区区益州之地,却依旧以法网束下,不知算不算先帝与丞相群臣之间又一种理想与浪漫了。

    毕竟曹魏宽纵之法,对於『一统天下』这事来说,确有其利在,只是未免有几分『我死後,哪管他洪水滔天』之感。

    也难怪曹叡如此痛恨曹丕,就连丧礼都严重缺席。

    彼时曹叡丧时不临的大不孝大不敬闹得天下皆知。最後曹魏那边的官方口径说,『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固谏』,给曹叡这位大魏天子找补了一番。

    这宽纵之法也不是曹操的初衷,假若曹操知道曹丕继嗣後会对士族全盘妥协,对自己的政策反攻倒算,恐怕未必会传位给他,而曹不到了地下恐怕也要被曹操狠狠拷打。

    毕竟打压士族豪强是几位开基之主的共识,而真正贯彻到底的,只有大汉一国而已。

    在丞相严刑峻法、密网束下的治理下,大汉境内已是『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的景象。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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