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杀三个没有死罪的无辜之人,罪当腰斩。
这也没什麽问题。
但问题在於,腰斩後还有『株连其妻子』这一判罚。
而在此案中,凶犯的妻子是被害人的亲生女儿、同胞兄妹。
县中主管律法的县丞认为,律文写得明明白白,『不道』之罪株连妻子,那就该抓,该杀。
县长王游却不同意。
向朗目光落在卷宗末尾,彼处还附着王游手书:『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於杀乎?彼婚姻既绝,不当复坐其妻。』
所谓『义绝』,也没有得到官方律令的明确认可,但已是某种共识与判案的惯例。
李严也在看。
两人几乎同时放下了卷宗,看向那位天子,而那位高居上首的天子这才从容开口,语气也颇为寻常:「此案尚未决断。
「向卿,你如何看?」
向朗闻言沉吟片刻,才缓缓道:「臣以为。
「城固长王游所言有理。」
「哦?」刘禅皱了皱眉。
向朗将卷宗往膝上放了放,片刻後才徐徐答道:「老臣记得,前汉有一桩旧案。
「孝景皇帝时,有民名防年,其继母陈氏杀其生父。
「防年一怒之下,又将继母杀死。
「有司议罪,以为杀母当以大逆论。
「景帝犹豫未决。
「时太子(汉武帝)在旁,景帝问之。
「太子对曰:「『夫继母虽如母,不及生母,因生父之故,比之於母。』
「『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则下手之日,母恩绝矣。』
「『宜与杀人者同,不宜与大逆论。』
「孝景皇帝从之,遂以普通杀人罪论处,不以大逆。此案与本案虽不尽同,其理一也。」
向朗言及此处,抬起眼来看向那位天子。只见天子依旧面无表情,对此不置可否。
向朗这才继续道:「继母杀其父,则母子之恩绝。
「故杀继母不为大逆。
「李甲杀其妻之父母,则夫妻之义已绝。
「义既绝,则不为夫妻。
「不为夫妻,则不当株连。
「王游所判,臣以为是也。」
刘禅听罢,问道:「如此说来,那国家律法又将如何?
「律文明定株连妻子。
「若依向卿与王游之判,大汉律文岂非形同虚设?」
向朗心中虽已有自己的答案,却不明白天子究竟是想按国法判案,为大汉定下新规矩,还是循人情义理重定规矩,一时也不能答。
「李卿,你又如何看?」
李严自看完卷宗便一直沉默,此刻被天子点名,才终於老老实实地开口答道:「禀陛下,当年臣在犍为太守任上,便断过一桩极相似的案子。也是男子杀妻家数人,也是不道之罪,臣当时判的是株连。」
向朗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李严也不理会向朗,继续道:「律文所以定不道之罪株连妻子,非独为惩凶犯一人,更是为了以儆效尤。
「使天下人知,家有恶行,则举家同罪,故为夫者不敢逞凶,为妻者不敢纵容。
「若依王游之判,则妻子不但不受株连,反得因夫之恶行而脱罪,此非律文本意。
「且其妻与凶犯同居一室,朝夕相处,其夫积怨如此,为妻者岂能全然不知?
「知而不阻,阻而不告,便是失於相夫之责,失责而不惩,何以戒後来者?」
向朗听到此处,终於忍不住道:「正方此言差矣。
「其妻若知夫有杀心而纵容,自当另议。
「可卷宗之中并无只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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