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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王业不偏安》

第469章 炎武律疏(下)
汉科》的功绩。

    可如今也成了它的局限。

    它是一剂猛药,专为益州一州之地的沉疴积弊而配制。

    当大汉的版图还蜷缩在巴山蜀水之间,当北伐大军的粮草全靠蜀中汉中供应,当朝廷的政令可以四通八达数日可至的时候,《汉科》的严刑峻法就是最有效的工具。

    可如今,大汉疆域从一州之地扩展到了益州、关中、陇右、荆州,乃至半壁交州,地广数千里,治下百姓从百万之众增长到了四五百万,政令难以通达,官吏严重不足。

    若仍以治一隅之地的严刑峻法遍施於四方州郡,必然引发动荡。

    因为根据蜀科稍作修改的《荆科》甫一在荆州铺开,郡县官吏阳奉阴违,百姓枉屈怨怼的局面就已经在荆州日日发生,反覆发生。

    而偏偏这些官吏态度极为恭谨,极为诚惶诚恐,他们还总能找到判案的法律依据,你甚至辨不清他们是遵纪守法还是阳奉阴违,甚至好人也在不知不觉中办了坏事。

    刘禅去了好个郡县,进了好几处县狱郡狱,无一处没有囚犯喊自己是被冤枉的。时代的一粒沙,压在普通百姓身上就是一座大山。

    刘禅作为天子,不得不为大汉寻找一条『中庸』之道。

    当然不能像曹魏那般直接向特权阶级妥协。

    可必须让地方官吏判案时当真『有法可依』,不再模棱两可,不再凭其个人爱憎好

    恶,从律法中找到漏洞任意施为。

    也必须让负责监察地方司法的『监察御史行走』能够根据新立之法检验司法官吏是否渎职。

    它要大大减省司法官吏,减少执行与监察的成本,让整个执法与监察体系运行得既快又准。

    所以它必须是一部精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正的法典,而不是近千万字却又互相矛盾的屎山。

    这就是一项细致的大工程了,非积数百人数年之功不可成,这还只是粗有小成。

    好在刘禅脑子里已经有了纲领,现在要做的就是寻几个确有才干的能吏,榨乾他们,借他们之力把自己的思想与纲领贯彻下去。

    同时,立法着律是一等一的国家级大事,谁能参与进来,谁将来就有了成为国家核心要员的资历。

    当年主导《蜀科》制定的,是丞相与法正、李严、刘巴、伊籍这五名要员,刘禅身边如今也有很多年轻人需要这份资历。

    向朗、李严作为边缘人,如今只是做一做先期最苦最累的工作,等到最後真正编纂法典的时候,自会成立一个典律寺之类的组织。

    他们能在里面担任何种职务,拿到何种名份,功劳几何,後世能否记住他们的功劳,就看他们接下来的表现如何了。

    刘禅这次之所以驻跸於城固,也是想看看城固法治如何,结果同样积案不少。

    向朗与李严起初不明白为何天子会呆在城固,为何会召见他们,又为何会让他们来看积案卷宗。

    可随着积案卷宗看了一卷又一卷,他们终於隐隐约约猜到了天子的用意。

    那位天子一言不发,待他们将这几卷积案全部看完,才从中随意抽了一卷出来,看了两眼後又把卷宗递给了他们。

    二人接过,展牍而观,晓得天子接下来必有问对,一时也隐隐有些头疼起来。

    案情倒不复杂。

    城固西乡有男名李甲。

    因平日与妻家有嫌隙,一日酒後提刀闯入妻家,将其妻父、妻母、妻兄三人尽数砍杀o

    乡里游徼闻讯赶到,将他绑了,押送县狱。

    案子本身没有什麽疑点。

    凶器人证俱在,凶犯本人也供认不讳。

    按照汉律,『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属不道,当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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