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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在晚唐》

第九百六十九章 :义利之辩
多,认为商利易动人心,国家必须以法度约束商贾,不可让士风尽入铜臭。

    有人更激烈,认为开海虽富国,却容易使民心浮动,若天下人人逐利,则农桑废、礼法坏,必须限制商贾。

    当然,也有人直接写,若无利,则义无所依。

    毕竟百姓都要饿死了,你和他说,饿死是小,失节是大,你就看人家捶不捶你吧!

    从这里也看出,大明第一次科举虽然还很仓促,却委实选拔了一批精英。

    这些精英处在新旧两个时代的夹缝中,无论是顽固也好,开放也好,却是日後独一无二的!

    ……

    到了午後,试卷收上。

    读卷官先阅,再送赵怀安亲览。

    最先送上的,是杜荀鹤的卷子。

    他的文章仍旧不华丽,开篇便写:

    「义利相冲者,非义与利相冲,乃私利与公义相冲。」

    随後他写道,大明开海若只是让豪商巨贾发财,让官吏增税,让军舰护商人逐利,那便是利害义。

    可若海贸所得能反哺军费、赈济、学校、水利、医药,使百姓少受赋役之苦,使国家有力平乱安民,那便是利归於义。

    他最後写了一句:

    「义不避利,惟惧利不归民;利不害义,惟惧义为空言。」

    赵怀安看了两遍,点头道:

    「此人抓住了要害。」

    张龟年也道:

    「得个中味道了!」

    再看吴融。

    吴融今年四十,出身江南士族,早年隐居茅山苦读,屡试不第,漂泊江南、荆楚,可以说有丰富的基层和民间经验。

    同时,此人的文章极好,起笔先引先秦义利之辨,再论管仲富国、汉唐盐铁、漕运、市易,最後落到大明开海。

    他认为义利之争的关键,不在於言不言利,而在於国家能否定名分、立法度。

    若商贾言利而无国法约束,便会夺民、欺衙、走私、结党。

    若士大夫言义而不知财用,便会空谈误国。

    所以大明应当将海贸纳入国家制度,以市舶司定税,以海军护航,以法司惩私,以学校教化海外汉商,使商利成为国家秩序的一部分。

    赵怀安看完,笑道:

    「此人也可。」

    而来自洪州的郑象,其行卷则温和许多。

    他不主张压商,也不主张士大夫争相逐利,而是强调「士不可不知利,亦不可为利所役,当有士大夫之节气与精神」。

    这句「士大夫之节气与精神」深受王铎喜欢。

    而来自闽地的黄滔,其卷子最偏实务。

    黄滔今年五十多,来头却大,是泉州莆田人,号为闽中第一文。

    其数次赴长安应试,屡试落第,游历中原、两浙、江淮,亲眼见黄巢之乱、中原藩镇混战,後因中原乱象丛生,不愿久留长安,主动南归福建教书育人。

    可以说,这一次大明开科,黄滔既是先为他的学生们开路,更是为闽中开先河的。

    虽然是闽人,和海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黄滔的观点还是比较务实的。

    他认为,海贸之利若只落在商人手中,必生海上豪强;若全由官府垄断,又必生走私与腐败。

    所以大明应当让海商有利可图,同时使其承担护航、港仓、移民、商栈、赈济等义务。

    商船出海,按船股缴护航钱;海外商栈,必须登记汉民、雇工与土人交易;遇大灾,海商要按股出粮出钱;若私通海寇、欺压土人、贩卖良民,则重罪。

    他文末写道:

    「海利非商人一家之利,乃国家开远方、通有无、养军民之利。使其归公,则利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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