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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俄国当文豪》

442、美国南北为米哈伊尔展开大战和颠覆整个美国文学的小说!(8k)
很多闪光点。

    最关键的是,许多南方人都从这个粗野的少年身上感受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要知道,相较於美国北方,美国南方的工业化、城市化要滞後不少,与此同时,由於特殊的地理环境使然,南方人完全就是在大自然里长大的!

    类似这样粗野的小孩,在南方似乎哪哪都能看到,而无论是从自然环境的描写还是从这位少年的谈吐来看,写的似乎都颇为贴切……

    他一个外国人真懂南方?而且他还是在北方的杂志上连载这部?

    或许正因如此,南方的评论家或许是为了替这种南方特色证明,竟然还写了简短的评论送到了北方这里来:

    ………我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在文学中看到一个正常的南方孩子了,尽管他或许有些粗野,但北方作家笔下的南方儿童,要麽是棉花田里哭哭啼啼的小奴隶,要麽是过度礼貌、说着英国腔的「小大人』,比其这些形象来说,哈克贝利至少展现出了南方孩子的野性和自由的一面。

    他没有被学校驯服,没有被教堂的钟声捆绑,他穿着破烂的衣服,靠大自然过日子,说着一口南方人再熟悉不过的土话……我们的男孩从小就打猎、游泳、划木舟……这难道不能说是一个孩子最黄金的童年吗?」

    总之,南方的评论家还借着这个形象嘲讽了北方人一波,而北方的评论家依旧以所谓的体面和优雅为核心,猛烈抨击南方人的粗野和米哈伊尔这部庸俗的。

    眼见形势已经要逐渐颠倒至南方人为米哈伊尔说话、北方人猛烈抨击米哈伊尔的时候,里的哈克贝利继续流浪,而读者们也看到了这样的故事发展:

    「………我坐在一簇矮树丛里,离他大约六英尺光景,眼睛盯住了他。现在天色灰白了。一会儿,他打了个嗬欠,伸了伸懒腰,掀掉了毯子,啊,原来是华珍小姐的吉姆啊!见了他,我有多高兴。我说:「嗨,吉姆!』我跳了出去。

    他吓得一下跳了起来,满是恐惧地看着,然後猛地跪到地上,双手合十,对我说:

    「求求你别伤害我,求求你!我这辈子没害过鬼神。我一直都喜欢死人,尽力帮他们的忙。你快回到水里去吧,那是你待的地方,别害老吉姆啊,我可一直都是你的朋友啊。

    没花多少时间,我就让他明白了我是活人。看见吉姆我兴高采烈,我不用再孤独……」

    黑人吉姆怎麽在这?

    很快,接下来的内容就解答了读者们的疑惑:

    我问他:「你怎麽到了这儿的呢,吉姆?你怎麽来的呢?」

    听我这麽一问,他马上神色紧张起来,憋了有一分钟才说:「也许我不说更好些。」

    「为什麽呀,吉姆?」

    「哎,我有难言之隐啊。如果我告诉了你,你不会找人告发我吧,哈克?」

    「如果我告发,就让我不得好死,吉姆。」

    「好吧,我相信你,哈克。我,我是偷偷跑出来的。」

    「吉姆!」

    「记住,你可说过你不告发的,你刚才亲口说的,哈克。」

    「是,我是说过,我说过我不告发,就肯定不告发,真的,我说话算话。不过我看到这种事情不告发,人们肯定会说我是个无耻的废奴主义者,唾弃、痛恨我一一那无所谓,放心,我肯定不会告发你的,反正我也没打算再回去。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事情的经过了吧?」

    南方的读者们:「!」

    这黑鬼胆敢逃跑?!

    赶紧将他告发吧!不然就像这位哈克自己说的那样,人们肯定会说他是个无耻的废奴主义者,唾弃、痛恨他!

    可後面的发展似乎并不能令南方的读者们感到满意:

    「嗯,事情是这样的。老小姐一一

    -->>(第5/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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