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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刑部之主,不科学破案》

第291章 皇见皇,旧皇对新皇!
有字迹中,最丑的一个。

    比起那些为了隐藏身份,让刚刚学字的稚童来写的字,还要丑。

    刘树义觉得,也就这字勉强还能认出一个字样,否则说是泥鳅沾了墨水在纸张上滚出来的,他都能信。

    深吸一口气,刘树义不去关注字迹的丑陋,认真辨认每一个字,最终明白了整封信的意思。

    这封信只有一句话「窦谦已死,贼人借其手,留血字渊」,以图诬陷陛下。」

    字数不多,却十分清晰的写明了窦谦的情况,以及现场的血字。

    没有任何更多的废话,没有表忠心,也没有邀功,说明了情况後,便戛然而止。

    而写信之人,能如此清晰的讲述现场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要麽,他亲眼看到了现场,发现了那个血字。

    要麽,他与凶手是一夥的,通过凶手的讲述知晓了情况。

    刘树义看向李世民,道:「陛下可知这信是谁写的?」

    李世民摇头:「蛇虎暗卫於半个时辰之前,在住所发现,他说当时有人向他的窗户投掷石头,他走出房间,就见这张纸包着石头,躺在窗下。」

    「後来他去周围查看,没有发现任何身影,而当他看到上面的字迹後,意识到事情不妙,便立即去找朕————正巧那时朕出宫办事,与他相遇,他没有进宫寻朕,否则朕至少要等一两个时辰,才能知晓此事。」

    刘树义点了点头,他低头重新看向纸张,道:「无论写信之人身份如何,他能在窦谦身死之後不久,就写信警示陛下,代表此人对陛下应该是好意。」

    李世民颔首,他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说道:「但此人与长乐王案的那个写信之人一样,不留姓名,朕无法感谢他。」

    刘树义想起了刘树忠,刘树忠不在长乐王案留名,一来是不想暴露长乐王案会出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自己,二来应还不想重现人间,所以隐姓埋名。

    那这封信呢?

    这封信,与刘树忠,可有关系?

    刘树义仔细观察字迹,刘树忠给自己写的几封信,每封信的字迹都不同,使得在与婉儿开诚布公之前,他根本没法把那些字迹不同的信件,联系到同一个人身上。

    若非如此,他或许早就考虑刘树忠了。

    而眼前这封信,又丑,又潦草,但偏又能让人认出是什麽字————与刘树忠给他写过的信,都不同。

    这让他也没法轻易做出判断,这封信是否与刘树忠有关。

    不过,他能确定的是,这丑陋的字迹,应是写信之人故意为之。

    这与初学者写字完全不同,应该是写信之人在故意隐藏字迹,也就是说,这封信大概率,就是要给李世民传递消息之人亲自书写,而非是找其他人代笔。

    至於原因————他认为,可能是时间紧迫。

    从窦谦被杀,到信件送到蛇虎暗卫那里,只有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看似不少,可对写信之人来说,了解窦谦被杀的阴谋,到写下信件,到找到蛇虎暗卫的住所,再到避开可能暴露自己的危险————要一口气做完这些事,半个时辰的时间可就不算多了。

    倘若写信之人与凶手是同夥关系,那还要想办法以合理的理由,与凶手分开,时间也就更紧迫了————

    所以————

    他看着手中的信,或许这封信,能助他找到写信之人。

    李世民见刘树义凝视着手中的信,沉吟了一下,道:「这封信就由你保管吧,以後你若是找到了写信之人的相关线索,就查下去,朕要知道他的身份。」

    刘树义拱手道:「下官遵命。」

    说罢,他便将信小心折好,放於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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