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我就是宙斯!》
第四百二十八章 我,宙斯,即是最终秩序!却也知道,心爱神王的定论虽然貌似更为冷酷,缺乏温情。
然而。
这才真正是为了秩序更好,为了婚姻中的双方更好。
以责论爱,则爱永存。
以爱定责,则爱枯萎。
对於秩序来说,爱无法审定,那太虚无,灵性之心总是飘忽。
唯有责任一目了然!
心爱的神王,永远是将眼光看在那足以运行於整个宇宙、适用於万物万灵的高度。
这样的神王,才是秩序最崇爱的父亲啊!
宙斯并没有停下,依旧继续淡淡说道:「宇宙万灵,可以有爱、有欲、有情绪。」
「但!」
「不能无责任、不能毁根基、不能乱正统!」
「灵性向往自由,但秩序需要底线。」
「此为—基础原则。」
「婚姻之法,不旨在禁锢生命,而在於划定底线。」
「婚姻,是两个独立生命,向宇宙宣告结为一体的神圣契约。」
「既立下神圣婚姻,组建家庭,便是组成命运共同体。」
「然双方各为灵性主体,纵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终究尚存自我。」
「如此,便不可不定权责。」
「虽说,家事难断,感情难判。」
「然而,秩序既成,便不能没有规章。」
「秉承爱与尊重、公平与正义。」
「婚姻既成,双方自是平等,自当权责相等,各有责任与义务,以及需遵守共同之婚姻准则。」
「今日!」
「我便宣定婚姻之原则与双方权责!」
宙斯顿了一顿。
那双蕴含雷霆的金眸,扫视大殿诸神。
浩瀚神殿,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一,命运共同体原则。」
「婚姻成立,意味着双方结为一体,意味着自身命运、家族命运、家庭存亡、子嗣传承,皆彼此相连。」
「婚姻,是家庭的开端,是正统的确立,是文明的初始。」
「故而,婚姻关系神圣不可亵渎!」
「在神圣婚姻中,夫妻二者,首要便是荣辱与共,命运相存!」
「若无此心,何必成婚?岂配成婚?」
「一方享有另一方的荣耀与财富,便必须分担另一方的灾难与痛苦。」
「富贵不相忘,患难不相弃。」
「故而、」
「凡危难时刻抛弃相依配偶独自苟活者,凡飞黄腾达抛弃糟糠配偶弃旧迎新者,视为背信弃义!」
「此等行径,视为对神圣正义秩序、文明繁盛基础之最大破坏!」
「一经发生,为秩序所不容,万神皆可诛之!」
诸神皆是身心一凛。
宙斯毫不在意,继续宣告:「二,婚姻三大底线。」
「既许下神圣婚姻契约,凡婚姻双方,皆须遵守以下根本原则:」
「一,不弃责,不可逃离婚姻责任;」
「二,不乱统,不得破坏正统与传承;」
「三,不毁序,不得因私情私心私慾引发秩序崩坏。」
「只要责任未弃,秩序默认宽容;」
「只要正统不乱,秩序自会调和;
「只要根基不毁,秩序便不妄动裁决。」
「这既是对婚姻的底线要求,亦是对秩序处置违逆神圣婚姻契约的现实原则倡导。」
说罢,宙斯缓缓扫视诸神,尤其是男神,继续淡淡宣告:「有关夫妻男女各自之权责,其为夫者。」
「一,当具供养守护义务。」
「丈夫,必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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