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让,输时七分守。”
写完搁笔,天边已经泛了鱼肚白。他端起红袖留下的银耳汤,已经凉透了,但他一口气喝完,觉得浑身通泰,比赢了一百局还舒坦。
“麻将的精髓,就这四句话。”第二天他把稿子拍在桌上,对徒弟们说。
玲珑拿起来读了一遍,越读眼睛越亮。阿炳虽然看不见,但听玲珑念完之后,沉默良久,说了一句:“第三句最狠。听牌不听人——师父,这一句,够我练一辈子。”
花痴开点点头,又摇摇头:“这一句你不用练。”
“为什么?”
“因为你本来就是瞎子。你不听人,是因为你看不见。我们睁着眼睛的人,想不听人,比你不看人难一百倍。阿炳,你的缺陷,有时候反而是你的天赋。”
阿炳怔住了。他从小因为眼盲受尽欺凌,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他低下头,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然后站起来,对着花痴开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
扑克这一章写得最顺。花痴开对扑克的理解已经超越了具体的战术层面,上升到了一种近乎哲学的高度。他说扑克是所有赌术里最像人生的——牌是随机的,但怎么打是你自己决定的。拿到好牌不一定赢,拿到烂牌不一定输,关键看你什么时候加注、什么时候弃牌。
“人生也一样。”他说,“命是老天发的牌,但路是自己打出去的。有些人拿了一手烂牌,打得风生水起。有些人拿了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区别在哪里?区别在知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弃。”
他顿了顿,环顾了一圈徒弟们:“你们记住,弃牌不是认输。弃牌是把损失控制在最小,把机会留给下一把。赌桌上死得最惨的,永远是不肯弃牌的人。”
戒赌和尚听到这里,忽然站起来,走到花痴开面前,把佛珠摘下来挂在他手腕上。
“师父,您说您不会教赌术。但您教的东西,比赌术重要一万倍。”
花痴开低头看看手腕上的佛珠,紫檀木的,一百零八颗,每一颗都被磨得油光水滑。他伸手摸了摸,笑了一下:“戒赌,你这佛珠跟了你多少年了?”
“十年。”
“十年你都舍得送我?”
“佛珠是外物。师父教的东西才是真经。”
花痴开没有推辞。他把佛珠绕了两圈戴在手腕上,大小刚好,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一样。
编纂工作持续了整整四十天。四十天里,徒弟们轮流记录、整理、誊抄,花痴开口述、示范、修改,夜郎七偶尔过来坐坐,不说话,只是听,听到不对的地方哼一声,花痴开就乖乖回去重写。菊英娥每天给大伙送饭送茶,看着满院子的纸笔和赌具,笑着摇头:“你爹当年也说要写本书,写了三年,只写了个封面。”
“我比我爹强。”花痴开一本正经地说,“我至少写到目录了。”
菊英娥笑着拍了他一巴掌,眼里有泪光。
第四十天傍晚,全书写完了。玲珑把所有的稿子装订成册,厚厚一摞,用蓝布包了书皮,封面上一笔一划写着四个大字——“痴心赌经”。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花痴开口述,众弟子整理。”
花痴开把书放在手里掂了掂,分量不重,但他觉得沉甸甸的。这薄薄一册,装的不是纸,是夜郎七三十年的心血,是他自己二十年的摸爬滚打,是一代又一代赌徒用倾家荡产换来的教训。
他把书递给夜郎七:“师父,您看看。”
夜郎七接过来,从第一页翻起,看得很慢。太阳从西边沉下去,院子里的光线一点一点暗下来,玲珑点了一盏灯放在桌上。老人凑着灯光,一页一页地翻,脸上的皱纹在灯光里显得又深又长,像一张被岁月揉皱又摊开的宣纸。
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的手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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