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间出租屋里。他不是不争,他是争不过。那些人比他狠,比他不要脸,比他懂规则。我不一样。我比他狠。”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骄傲,也没有愤怒。只是一种陈述。像在说“今天下雨了”或者“地铁晚点了”。
陆时衍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沙发很大,可以坐四个人。他们两个人坐在中间,中间隔着一只靠垫的距离。靠垫是灰色的,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猫。猫的眼睛是两颗黑色的珠子,亮晶晶的,像是在偷听他们说话。
“你不比他狠。”陆时衍说。
苏砚转头看他。
“你比他难过。”
苏砚的手指动了动。
“狠的人不会记得那架钢琴。不会记得你爸翻你作业本。不会记得那个买二锅头的老头。你全都记得。记得清清楚楚,一个细节都不漏。这不是狠,这是——”
他停了一下。
“是怕。”
苏砚的嘴唇抿紧了。
“你怕你再让一步,又会回到那间出租屋。你怕你辛辛苦苦建起来的东西,又被人搬走。你怕有一天你也站在柜台后面,有人认出你来,说‘你不是苏总吗’,你只能说认错人了。你不是在跟导师斗,不是跟资本斗,你是在跟十二岁那年坐在台阶上看父亲扔掉香烟的自己斗。”
客厅里很安静。空调出风口发出轻微的嗡嗡声。白纱被风吹起来,飘了一下,又落下去。
苏砚没有说话。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手指很长,指甲剪得很短,涂着透明的护甲油。这双手敲过无数行代码,签过无数份文件,在凌晨三点的会议室里画过无数张架构图。此刻它们安静地搁在膝盖上,像两只飞累了停在枝头的鸟。
过了很久,她开口了。
“陆时衍。”
“嗯。”
“你呢?”
“我什么?”
“你怕什么?”
这回轮到陆时衍沉默了。
白纱又飘了一下。城市的灯光透过那层薄薄的纱,在他脸上投下细碎的影子。
“我怕来不及。”他终于说。
“来不及什么?”
“来不及证明他错了。”
他没有说“他”是谁,苏砚也没有问。他们都知道。那个在法学院课堂上说“法律是穷人的武器”的人。那个在毕业典礼上拍着他肩膀说“别给法大人丢脸”的人。那个在十年前签署了销毁证据文件的人。
“我进法学院的第一天,”陆时衍说,“他给我们讲了一个案例。一个农民,因为一亩三分地被开发商强占了,打了三年官司。从县法院打到市法院,从市法院打到省高院。所有人都说他打不赢。他没有钱请律师,自己买了一本《民事诉讼法》,一个字一个字地啃。开庭的时候,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站在法庭上,把法条一条一条背出来。法官问他,你为什么要自己打官司。他说——”
陆时衍的声音微微发颤。
“他说,因为我相信法律。”
苏砚看着他。
“后来呢?”
“后来他赢了。开发商赔了他三万块。三万块,三年。算下来一个月八百块,还不够请律师的钱。他从法院出来,站在门口,对着那块牌匾鞠了一躬。我导师讲完这个案例,在讲台上站了很久。然后他说,同学们,这就是法律的意义。”
陆时衍的手指慢慢收紧,指节泛白。
“我那时候十八岁,坐在阶梯教室第三排,听得热血沸腾。我觉得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就是考进了法学院。我觉得我以后一定会成为像他那样的人。站在法庭上,替那些请不起律师的人说话,替那些背不出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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