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像飓风被压进了一张纸里,随时会破纸而出。
“胡嗖前辈?”
胡嗖没回头。他把炭条换到左手,又描了一笔,这一笔比刚才的更歪。
“别叫前辈,叫老胡。你就是在白象星跟韩昌喝酒的那小子?能跟他喝酒的都不是人。坐,灶上有烤红薯,自己拿。”
郑明俊在灶台上拿起一个烤红薯,剥开焦黑的皮咬了一口——很甜。他嚼着红薯,低头看那块木板。胡嗖在上面至少写了二十几个“风”字,每一个都丑得各有特色,有的像鸡刨的,有的像狗爬的,有的像被风吹散了的鸟窝。但他还在写,一笔一画,认认真真。
“你在练书法?”
“没办法,输了。”胡嗖终于直起腰,把炭条搁在石头上,活动着发僵的手腕,“当年跟江流云赌字,这小子耍赖,居然请书仙王羲之的一缕神魂来比写字。我输了。这闲着也是闲着,就把这个‘风’字翻来覆去练,小靖说我进步了——以前像鸡刨的,现在像鸡刨完之后狗又踩了一脚。”
郑明俊差点被红薯噎住。他看着眼前这个被全星域骂了三千年“风魔”的老人,很难把这张笑得憨厚的脸和传说中那个卷飓风毁城的大魔王重叠起来。
“当年,”他问,“你用飓风卷走了什么?”
胡嗖的笑收了一瞬,然后重新绽开,比之前更淡也更真。
“哦,那个。当年地球韩国上空大气层里积了一层水汽,浓度高到快把地表闷熟了。人吸一口气等于喝半口水,庄稼烂在根里,老人小孩成片成片地得肺病。我想了很多办法都不行,水汽散不掉,风速不够大,推不动。唯一能推动那股水汽的风,是毁城级别的飓风。我当时站在这里——这个院子还没建,就站在你现在踩的这块石头上——算了一晚上。用飓风卷走水汽,能救汉城所有人,但飓风过境会毁掉几千亩庄稼、掀翻几百间房屋、夺走一些来不及撤离的人。不用飓风,水汽继续积下去,汉城最多还能撑三十年。”
他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风有点大。
“我选了飓风。”
郑明俊把红薯皮放在石头上,没有说话。胡嗖拿起炭条在木板上又描了一笔,这一笔恰好落在“风”字的中间,郑明俊眼睛盯着那个字,觉得字在动,不是字在动,是笔划是活的,每一个角度看过去都是不同的风字。
“飓风刮了整整三个时辰。水汽被卷走,大气层重新恢复对流。之后庄稼又重新长出来了,塌掉的房子一间一间地盖回来。水汽卷走后地表温度降了,呼吸顺畅了,肺病少了,之前活不过满月的孩子现在能满地跑。但那些在飓风里死掉的人不会再活过来。那些塌掉的房子需要时间重建。老百姓受了灾,他们会骂人,也应该骂人,这有什么问题?他们骂我风魔,骂我大魔王,骂我该被天打雷劈。他们不知道水汽的事,我也不需要他们知道。这件事我可以对任何人解释,但我不需要对任何人解释。你今天问了我,我告诉你。是因为你问了。”
郑明俊低头看着自己空空的双手。这双手在暗影议会时签过无数作战指令,每一道指令都会死很多人,他有足够的理由——为了胜利,为了组织,为了更大的利益。但他从来没有像胡嗖这样,承认那些理由不是借口。韩昌杀了一千二百三十七人,每一个他都记得名字。胡嗖的飓风害死了很多人,他在这里守了数千年,对着风眼下面埋着的每一条人命,每天练一个散架的“风”字。他们没有给自己找借口。他们把重量扛在自己肩上,扛了数千年,脊梁都没有弯。
“我儿子,”郑明俊开口,声音沙哑,“以前跟我不一样。他选了另一条路。我以为他背叛了我。我恨了他很久,也恨那些把他带走的人很久。”
胡嗖头也没抬:“现在呢?”
“现在,”他手抚空的剑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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