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对方弱的四成力回击。
而是十成力!
此时,你在侵害还没结束,在自卫时,是可以无视掉「对等』,拥有无限的自卫权!
但. ..
「当威胁消失,不构成自卫後,自然不会有所谓的「无限权』。」
「面对侵犯,三刀下去,导致侵犯者躺在地上死亡,这是正当防卫。」
「但如果,三刀下去,威胁解除,又补了147刀.....」
范贺说着,他顿了顿,语气十分笃定。
「这不是自卫。」
「这是故意杀人!」
可以简单理解成。
所谓的「无限权』,是你可以不考虑对方的侵害力度,来以比对方更大的力度回击。
比如。
别人殴打你,不会对你造成生命危险,那你自卫时,也不能对对方造成生命危险。
但是..
强奸不一样。
单纯的强奸不会对你造成生命危险,但你却可以用导致对方身死的力度来自卫。
综上所述。
无限自卫权≠无限追杀权!
「检察院,百分之九十九,最少也会提起一个「故意杀人未遂』的罪名指控。」
「177刀. .被告方辩护不了,也解释不了!」
范贺开口,直接将选择权丢给严菲。
「我们可以,以这起案件,来换刘先生绿森市那起案件的平安。」
也就是说. ...
以成都案,放弃追责的筹码。
换取,让张二同样放弃追责刘国富?
「可是我家国富已经受刑了啊!」
严菲十分不满,他愤愤的指着躺在床上的刘国富。
「因为绿森市那件事,他已经被捅了17刀!!」
「已经受刑了,凭什麽还要再受罚!?」
同一件事罚两遍?
严菲觉得这件事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这不是受刑,哪怕是还吊着一口气呢,只要官方没审之前,所有私人刑罚,统统被称为「加害』。」
范贺摇摇头。
「也正因如此,被告人才被抓了起来。」
若是私自寻仇也算受刑 . .,
那这个世界也不需要法院和监狱了。
「这.这..」
严菲绞尽脑汁,她看着床上哀嚎的刘国富,脸上满是纠结。
她想要钱、想要追刑责、更想让刘国富不进去。
这三个她都想要!
但. .
很明显,现实从不会满足如此贪婪的要求。
「我只能选一个?」严菲不甘心道。
范贺点点头。
如果说,刘国富在强奸未遂张大的时候,没被录音笔录下声音,那,他和周宁有一万种办法三个要求全得到。
但可惜,刘国富偏偏「死於话多』!
「您只能选一个!」范贺强调道。
严菲沉默。
金钱追责,那刑事和刘国富就都要放弃,且还是民政局赔偿。
选刑事?
但凡张大被判的严重,张二清醒後,反手就要将刘国富以故意杀人未遂的名义告上法庭。
等待这个连续强奸三次的社会不稳定分子...很大概率会死缓,甚至是死刑!
选刘国富?
「我要我儿子!」
严菲一咬牙,却还是坚持:「但我也要钱!」
「这狗杂种医院,一天要花好几百,这些医药费,精神损失费,我都要对方出!!」
严菲是有钱,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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