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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烟雨葬花魂》

第二章 梧桐更兼细雨:李清照与声声慢
    李清照被打了。

    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也有伤痕。她想跑,可张汝舟锁了门,不让她出去。她哭过,求过,可换来的只有更多的拳头。

    一个五十一岁的女人,一个曾经被皇帝接见过的才女,一个写过“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词人,现在被一个市井无赖关在屋子里,像一只被剪了翅膀的鸟。

    她该怎么办?

    李清照做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她要告张汝舟。

    她告的不是家暴——在那个时代,丈夫打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告也没用。她告的是张汝舟的“妄增举数入官”——也就是说,张汝舟在科举考试中谎报了应试次数,以此骗取官职。这在宋代是重罪,一旦查实,轻则罢官,重则流放。

    可李清照知道,告倒张汝舟的代价是什么。

    根据宋代的《刑统》,妻子告发丈夫,即使丈夫有罪,妻子也要“徒二年”——坐两年牢。这是为了维护“夫为妻纲”的伦理秩序,不让妻子挑战丈夫的权威。

    她知道这个后果,可她还是要告。

    她给翰林学士綦崈礼写了一封信,详细陈述了张汝舟的罪行和自己的遭遇。綦崈礼被她打动,上奏朝廷。最终,张汝舟被削去官职,流放柳州。而李清照,按照法律,被判入狱两年。

    不过她在狱中只待了九天,就被人保释出来了。具体是谁保释的,史书没有明确记载,有人说是綦崈礼,有人说是赵明诚的故交。总之,她很快就恢复了自由。

    可这件事给她带来的伤害,远远不止九天的牢狱之灾。

    士大夫圈子中,有人嘲笑她“晚节流荡,无检操”,有人说她“不终晚节”,有人甚至说她是“荡妇”。那些曾经赞美她才华的人,现在转过头来,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她。

    她在给綦崈礼的信中写道:

    “忍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

    “桑榆之晚景”——她把自己比作夕阳西下的黄昏;“驵侩之下材”——她把张汝舟比作市井中的低贱牙侩。这句话里有自嘲,有愤怒,也有不甘。她后悔自己轻信了别人,可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失望。

    她一生都在反抗。少女时代反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条,中年时反抗政治的黑暗和丈夫的懦弱,晚年时反抗一个骗子的欺辱和整个社会的偏见。她输了么?也许输了。她被关进过监狱,被无数人嘲笑,最后孤零零地死在临安。

    可她又赢了。她用一支笔,把所有的痛苦都化成了不朽的诗词。那些嘲笑她的人,连名字都没有留下;而她的词,九百年来,被人一遍又一遍地读,一遍又一遍地哭。

    八、梧桐更兼细雨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前后,李清照在临安去世。

    关于她的死,史书记载极其简略,只有“李清照卒,年七十二”几个字。没有墓志铭,没有悼词,甚至没有人知道她具体死在哪一天。

    她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人。

    有人说,她死在一个雨夜。那天夜里,临安下着很大的雨,雨打在她窗外的梧桐叶上,发出“啪啪”的声响。她躺在床上,听着雨声,忽然想起了一生中很多个雨夜。

    想起在青州时,和赵明诚一起在灯下校勘金石,窗外的雨声像一首催眠曲。

    想起在建康时,赵明诚病危,她守在床边,窗外的雨声像有人在哭。

    想起在越州时,文物被盗,她坐在地上哭,窗外的雨声像在嘲笑她。

    想起在临安时,她一个人坐在窗前,看雨打在梧桐叶上,一片一片地落下去。

    她忽然笑了。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写过一首《醉花阴》,里面有一句“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那时候的“瘦”,是为爱情而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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