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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了三百六十五天的亏,”邱莹莹吸了吸鼻子,“我要还你。”
“怎么还?”
邱莹莹想了想,然后翻开自己的笔记本,翻到空白页,拿起笔。
她写了一行字。
“9月5日。蔡思达的笔记本从去年9月2日写到了今年9月4日。一共三百六十八天。缺了一天。今天是9月5日,我来帮他补上。”
她写完这一行,把笔记本和笔一起递给他。
“该你了。今天发生了什么?你写。”
蔡思达看着递过来的笔记本,看着她被泪水洗过的、亮晶晶的眼睛。
他接过笔记本,拿起笔,在她的那行字下面写道:
“9月5日。晴。上午。篮球场。邱莹莹一个人来等我。她等了多久她不知道,因为她不记时间。但我猜她等了很久。因为我去的时候,她的影子已经从左边移到了右边。她坐在台阶上,腿伸得直直的,脚后跟在地上磕,嗒嗒嗒的。风吹过篮网的时候她抬头看了一眼,好像在听什么好听的声音。
她今天做了路标。从宿舍到篮球场,从篮球场回宿舍,每一个路口,每一个转弯。她的粉笔字写得歪歪扭扭的,但每一个笔画都很认真。便利贴上的字也是,每一笔都很用力。她还在石凳上贴了一张,写的是‘他是原版,我是他的粉丝’。
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因为——她愿意为我画路标了。”
他把笔放下,把笔记本还给她。
邱莹莹看着他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的这段文字,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了两遍,读了三遍。
“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她念出来,抬起头看他,“真的吗?”
“真的。”
“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我画了路标?”
“嗯。”
邱莹莹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笑了。
“那你的人生也太容易开心了。”
“是啊,”蔡思达也笑了,虎牙露出来,笑纹深深,“我一直都很容易开心。只是以前没有告诉你。”
### 三
那天晚上,邱莹莹做了一个决定。
她把笔记本翻到空白页,在最上面写了一行大字:
“蔡思达使用说明书”
然后在下面开始列条目。
“第一条:蔡思达喜欢打篮球。他投篮很准,空心入网的时候他会微微笑一下。他最喜欢的投篮位置是左侧四十五度三分线外。他的左手上戴着一个深蓝色的护腕,边上有齿痕,是他自己咬的。他咬护腕的时候说明他在想事情。”
她写完之后想了想,又加了几个字:“想什么事情?大概是关于我的事情。”
“第二条:蔡思达不喜欢吃香菜。但不会说出来,只是默默挑到一边。他的筷子用得不太好,挑香菜的時候会夹到别的菜。所以如果你看到他碗里有香菜,不要问他为什么不吃,幫他挑出来就好。”
“第三条:蔡思达的伞是深蓝色的,骨架很结实,伞面很大。他撑伞的时候习惯把伞倾向右边——因为他走路的时候习惯走左边。为什么他走路喜欢走左边?为了让右边的人离马路远一点。”
“第四条:蔡思达写字的笔是黑色的,0.5mm的子弹头,笔杆是透明的。他用完的笔芯不会扔,会攒起来放在抽屉里。他说看到那些空笔芯会让他觉得自己做了很多事情。——他确实做了很多事情。”
“第五条:蔡思达笑的时候,左边有一个很深的酒窝——不对,不是酒窝,是笑纹。他笑的时候虎牙会露出来,左眼会比右眼眯得稍微多一点。他很少大笑,大部分时候是浅浅地笑。但那种浅浅的笑已经比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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