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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途》

第十四章:新官
的,”刘典吏说,声音有些沙哑,“不管你以后做到多大的官,别忘了你是从黄册房的书吏做起。”

    沈知行跪下,向刘典吏磕了一个头。

    “刘爷的恩情,知行一辈子不忘。”

    刘典吏没有说话,只是挥了挥手,像赶一只苍蝇。但他的手挥得很慢,像是在跟什么告别。

    沈知行站起来,拎着包袱,走出了里间,走出了黄册房,走过了那两棵光秃秃的老槐树,走过了甬道,走出了侧门。

    他没有回头。

    当天下午,沈知行在经历司的档案房里开始整理公文。

    档案房在经历司的隔壁,一间没有窗户的小屋,四面墙壁都是木架子,架子上堆满了卷宗和册子。屋里有一股浓重的霉味,呛得人直咳嗽。沈知行点了一盏油灯,把门关上,开始工作。

    他先从最近的一堆卷宗开始——十二月的公文。数量不多,只有十几份,都是各县上报的日常事务:某人死了,某地闹了盗贼,某条路被水冲毁了,等等。他一份一份地看,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用毛笔在每份公文的右上角写上一个编号,然后登记在册。

    做完十二月的,他翻出十一月的。

    十一月的公文比他想象的多。因为周怀仁来查账,府衙上下都在忙着准备材料,各种报告、汇总、说明像雪片一样飞来。他一份一份地看,一份一份地编号,一份一份地登记。

    看到第十一份的时候,他的手停了一下。

    这是一份关于“仙居县预备仓被征用三百石粮食”的报告。报告是仙居县知县写的,内容是向府衙说明——提刑按察使司的人以“备倭军需”的名义,从仙居县预备仓征用了三百石粮食,请府衙备案。

    沈知行盯着这份报告看了很久。

    这份报告是真实的,有仙居县知县的签字和盖章。也就是说,提刑按察使司征用仙居县粮食的事,在官方的档案里有据可查。这不是秘密操作,是公开行为。

    但问题在于——提刑按察使司征用这些粮食的目的真的是“备倭军需”吗?那些粮食最后去了哪里?是进了张三省的口袋,还是真的被用来备倭了?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这份报告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它证明了在台州府,不只是沈知行一个人在调粮,省里的人也在调。如果有人要追究沈知行调粮的责任,他可以把这份报告拿出来,说:“省里的人也在做同样的事,为什么只查我?”

    他把这份报告放在“重要”那一摞,继续往下看。

    第二十份,是关于“台州卫军粮调拨”的汇总。这份汇总是他自己做的——在重新整理调粮账目的时候,他把四批粮的调拨情况汇总成了一份报告,附在年度汇总表后面。报告上写着:“嘉靖三十一年十月至十一月,台州府共调拨军粮三千石给台州卫,以充军需。特此备案。”

    他盯着这份报告看了很久。

    这是他自己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数字都是他亲自核对的。每一批粮的时间、数量、来源、去向都写得清清楚楚。他在写这份报告的时候,犹豫了很久——到底该不该把它留在档案里?如果留下,它就是一个证据,证明他调了三千石粮给台州卫;如果不留,将来有人查起来,那些分散在不同科目下的调粮记录会被重新拼凑起来,反而更可疑。

    最终他决定留下。因为他调粮的动机是正当的——台州卫军粮短缺,不调兵就要饿死。这个动机经得起查。而且,这份报告是“备案”,不是“申请”。它表明这件事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不是需要审批的计划。

    他把这份报告也放在“重要”那一摞,继续往下看。

    第二十五份,是“临海县义仓调拨八百石粮食”的记录。这份记录是临海县知县王志安写的——虽然他说“这件事本县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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