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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由检:大明必威武》

第四十一章 闯王
们兄弟们当兵是为了吃粮活命,你克扣军饷三年,把朝廷发的银子全贪了,让我们饿着肚子给你打仗——今天不给饷,这兵我们不当了。”

    他身后几个同队弟兄跟着吼了起来。王国的脸色变了,举起马鞭要抽李自成,鞭梢还没落下就被李自成一把攥住。李自成将鞭子往回一拽,王国从马背上栽了下来,摔在地上溅起一蓬黄土。他还没来得及爬起来,李自成已经拔出地上那把腰刀,反手一刀捅进了他的胸口。刀刃穿过铁甲的缝隙扎进心脏,王国瞪大了眼睛,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气泡声,血顺着刀柄上的麻绳往下淌。李自成把刀拔出来在裤腿上蹭了蹭刀刃上的血,弯腰从王国腰间扯下令牌,然后站直了对身后哗变的士兵们吼了一嗓子:“弟兄们!杀了贪官,咱们就是反贼了。反贼也得吃饭——跟我来,去县衙!”

    哗变士兵们跟着李自成冲进金县县衙。知县张斗寅正坐在后堂吃午饭,听见外面的喊杀声吓得从椅子上滑了下来,想从后门溜走,被李自成的几个弟兄堵住。李自成走进后堂,把王国的令牌往桌上一扔,对张斗寅说了一句话:“克扣军饷的贪官已经死了。你也跑不了。”张斗寅跪在地上连连磕头,额头在青砖上磕出了血,嚷着“饶命”。李自成看了他一眼,没有亲自动手,只是转身对身后的弟兄说了一句:“他是知县,克扣军饷也有他的份。你们动手。”他把王国的令牌收进怀里,走出后堂,站在县衙的影壁前,看着那面刷得白花花的石灰墙,忽然从地上捡起一根烧焦的炭条,抬手在影壁上写了四个大字——

    “闯王来了。”

    笔锋很重,石灰粉在炭条划过时簌簌往下掉,把墙根下爬着的一只蛤蟆惊得跳进了排水沟。这四个字——前世他将在十几年后席卷中原,从陕西打到河南,从河南打到湖北,再从湖北打回陕西,最终在崇祯十七年三月攻破北京,在煤山上那棵歪脖子槐树上勒死了一个王朝。此刻这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还蹲在金县衙门口磨一把没开过刃的新刀,背上还残留着被拴马桩鞭打的疤痕。闯王是高迎祥,他不过是个刚杀了贪官参将、带着一帮饿红眼的弟兄往北走的驿卒。

    金县兵变之后,李自成带着二十几个哗变边兵连夜往北撤。临行前他们打开了金县粮仓,搬走了三千斤粮食和几箱军械——火铳、长矛、马刀,全是王国克扣军饷积攒下来的家底。李自成让人把粮食分了一半给县衙门口围观的饥民,自己带着剩下的一半往北而去。他的目标是投奔高迎祥。他在军营里听过传闻——安塞有个叫高迎祥的贩马人,自称“闯王”,白袍白巾,已经在白于山上拉起了几千人的队伍。高迎祥也是延安府人,论起来和李自成沾亲带故——高迎祥是李自成的舅父,两人虽多年未见,但米脂李家和安塞高家之间一直有往来,李自成小时候还见过高迎祥来他家贩马。

    高迎祥在白于山营地接到李自成派人送来的口信,沉吟了好一会儿。李自成在金县杀了参将王国,带了二十几个弟兄和一批军械粮草来投。这个外甥小时候在他家里骑过马,那时候还是个光着脚在黄土坡上跑的毛头小子,追在马屁股后面喊“舅舅让我骑一下”。如今他已经亲手杀了一个参将,身后跟着一群扛着军械的哗变边兵。

    “让他来。告诉他——你舅舅在这里等你。”他对送信的人说。

    高迎祥这话说得很平静,但他在白于山大营的篝火前站了很久。他当年贩马来米脂时李自成还是个黄毛小子,连马鞍都够不着,如今他外甥在金县杀了参将,高迎祥自己也在安塞劫了粮仓。一个是杀了参将的驿卒,一个是自称闯王的马贩,两个人都在同一年里被同一个世道逼反。高迎祥把篝火边上那匹枣红马的辔头重新紧了紧,心里默默想了一件事:自己是安塞第一个举旗的人,但陕北的山头上现在不止他一面旗了。王嘉胤在府谷起兵最早,部众最多。他外甥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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