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三名身着法袍的审判人员缓步走入审判席,居中的审判长面容威严,目光沉稳,落座之后,全场人员一同落座。书记员依照法定流程,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案由、案件来源,确认控辩双方人员全部到庭。
“传被告人林伟到庭!”
法警应声行动,押解林伟走入法庭。他身着简洁的羁押服饰,头发修剪得很短,身形清瘦,面色平静,目光正视前方,没有躲闪,也没有萎靡。在被告人席位站定后,他按照要求面向审判席,身姿端正。
审判长依照程序询问:“被告人林伟,公诉机关指控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罪,你是否收到起诉书?对指控罪名与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林伟声音沉稳,语气坦荡,当庭作出答复:“报告审判长,起诉书已收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电信网络诈骗罪罪名、全部犯罪事实、涉案金额,我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简短一句话,直接奠定了当庭认罪的基调,也省去了事实争议环节。旁听席上,林伟的父母坐在证人席一侧,老两口双手紧紧交握,神情焦灼,望着被告席上的儿子,眼眶泛红,却强忍着没有出声。
庭审进入法庭调查与举证质证环节,控辩双方的激烈博弈正式展开。
首先由公诉机关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声线洪亮、逻辑缜密,完整还原了案件全貌:从林伟被境外高薪工作诱骗出境,入境后遭到电诈团伙非法拘禁、没收证件、暴力胁迫,被迫参与电信诈骗;再到其在园区一百一十八天内的作案模式、对接受害者人数、累计十余万元涉案金额;随后详细阐述跨境联合围剿行动的背景,林伟暗中收集核心犯罪证据、主动检举揭发、协助警方捣毁上下游犯罪链条的重大立功行为;最后结合法律条文,阐述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罪,请求法庭结合全案情节依法判处。
起诉书宣读完毕,公诉人开始逐项出示证据。
第一组证据:受害方证据。二十七名受害者的报案笔录、身份信息、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转账流水、被骗经过陈述。电子大屏上依次展示聊天页面,林伟曾经熟练使用的诈骗话术、诱导言语清晰呈现,一笔笔转账记录定格在屏幕之上,十余万元涉案金额证据确凿。几名受害代表坐在旁听席,望着屏幕上的记录,神色复杂。
第二组证据:作案过程证据。缅北腾龙大厦园区后台数据、监控视频截取片段、同案人员供述、监工与守卫的证言。视频里,能够看到林伟每日在工位上操作手机、对接客户的画面,印证其长期参与诈骗作业的事实。
第三组证据:胁迫受害证据。林伟在园区遭受体罚、关小黑屋的伤情照片、体检报告、联合执法队员的现场证言、被解救时的状态记录。这一组证据,直观证明其人身自由被完全控制、长期遭受暴力胁迫的客观处境。
第四组证据:立功与坦白证据。审讯笔录、线索整理台账、专案组出具的《重大立功情况说明》、追赃挽损证明、认罪认罚具结书。材料清晰载明,林伟提供的线索直接推动多起关联案件侦破,全部涉案赃款已全额返还受害者。
一组组证据轮番出示,环环相扣,严丝合缝。每一份证据出示完毕,审判长都会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有无质证意见。林伟始终表示 “无异议”,辩护律师也仅就证据细节作出简要说明,并未否认案件基本事实。
举证环节结束,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这也是整场庭审最激烈的交锋环节。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人立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情节展开论述:“被告人林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达十余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网络秩序与社会秩序,电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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