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烺手里的银子。
朱慈烺没把钱交给军官,而是亲自走到队列里,一个一个地发。
“兄弟,拿着。”
“老哥,辛苦了。”
“小兄弟,多吃点饭,太瘦了。”
每个人三钱银子。不多,按照当时的购买力,大概能买二十斤大米,或者两斤猪肉。对于这些几个月没领到军饷的士兵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谢谢殿下!”
“殿下千岁!”
“殿下真是个好人啊!”
此起彼伏的感谢声在校场上回荡,有人甚至激动得眼圈都红了。
朱慈烺微笑着点头回应,心里却在滴血——这些钱,是他从北京一路省吃俭用攒下来的,本来是留着到南京招兵买马用的。现在好了,一个上午就撒出去几百两。
败家啊。
但没办法。
他在买一样东西——人心。
这东西贵得很,但值。
发完饷,朱慈烺又在校场上转了一圈。
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校场最偏僻的角落里,有一个单独的帐篷。帐篷外面挂着几串风干的野味,有兔子、有野鸡、还有几条腊肉,挂得整整齐齐的。一个穿着破旧军服的人正蹲在火堆旁,专心致志地烤着一只兔子。
那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身材精瘦,皮肤黝黑,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他的动作很熟练——翻面、撒盐、刷油,一气呵成,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兔子被烤得金黄流油,香气能飘出二里地。
但他身上穿的军服,是最低等的火头军的制服。上面全是油渍,袖口磨得发白,领子都快烂了。
朱慈烺皱了皱眉。
一个火头军,怎么会有一双这么亮的眼睛?
那种眼神他见过——老兵,而且是打过硬仗的老兵。那种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眼睛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看世界是平的,他们看世界是立体的,每个角落都可能藏着危险。
他走了过去。
“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那人抬起头,看到是朱慈烺,愣了一下,赶紧放下手中的兔子,站起身来抱拳行礼。动作干脆利落,一看就是练过的。
“末将马宝,参见殿下!”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完全不像一个火头军该有的样子。
朱慈烺摆了摆手:“不必多礼。马宝……你是火头军?”
马宝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那表情就像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被人问“你是送外卖的吧”。
“是……末将是火头军。”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马宝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实话。最后他咬了咬牙,低声道:“末将……以前是关宁铁骑的弓箭手,正兵,百户直属。三年前在大凌河之战中,末将的百户战死,末将带着兄弟们突围,杀了七个清兵,把十七个兄弟活着带了出来。”
他顿了一下,声音更低了几分:“但得罪了上司。那位的亲戚跟末将一个什,突围的时候腿被砍断了,末将没背他出来。那位就说末将‘见死不救,临阵脱逃’,把末将撸到了火头军。”
朱慈烺的眼睛眯了眯。
大凌河之战。
那是崇祯十四年的一场恶战,关宁铁骑和清军血战了三个月,最后弹尽粮绝,不得不突围。能在那种战斗中活下来,还能带着十七个兄弟活着出来,杀了七个清兵——这个马宝,箭术绝对不差,胆识也绝对过硬。
“你的箭术怎么样?”
马宝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自信,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不容置疑的自信:“百步之内,箭无虚发。末将当年在校场比武,百户都不是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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