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腊肉丁,是沈砚之吩咐下去的特殊加餐。每个人都明白,这顿饭吃完,就要去打一场硬仗了。
周大彪肩膀上缠着绷带,还是挣扎着从伤兵帐篷里跑了出来。沈砚之看见他,脸一沉。
“你不在帐篷里躺着,跑出来干什么?”
周大彪用那只好手挠了挠后脑勺:“沈旅长,我听说你要打昭通城,我想……”
“你想都别想。”沈砚之一口回绝,“肩膀上穿了个窟窿,还想跟着去打冲锋?你是嫌命长还是嫌我命长?”
“可是——”
“没有可是。”沈砚之的语气不容置喙,“你留下来,带着伤兵守住马蹄沟,等我们回来。这是命令。”
周大彪的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再说什么。他跟着沈砚之四年,知道沈砚之的脾气——这个人平时比谁都好说话,但一旦下了命令,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会改。
“那……您多保重。”周大彪用完好的那只手,啪地敬了一个军礼。
沈砚之回了一个礼,然后拍了拍周大彪没受伤的那边肩膀。
“等我回来,咱们喝酒。”
天快亮的时候,一切准备就绪。
程振邦的骑兵营三百人,人衔枚,马裹蹄,在雪地里列好了队。战马的鼻孔里喷着白气,马蹄上包了棉布,踩在雪地上只发出轻微的咯吱声。程振邦骑在最前面那匹黑马上,披着一件深灰色的斗篷,腰间挂着一把指挥刀,刀鞘在晨曦里泛着冷光。
沈砚之的三百人则换上了从俘虏身上扒下来的北洋军服,袖口和领口的标识都对得上号。沈砚之自己也换了一身北洋少校的军装,左臂缠着绷带——这不是伪装,是真的伤口,反而让他的身份更加可信。
“你看起来还真像个北洋的官。”程振邦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沈砚之,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你看起来也像个要债的。”沈砚之回了一句,然后两人同时笑了起来,笑声在雪后的清晨里格外响亮。
笑完之后,沈砚之伸出手。程振邦从马上弯下腰,两个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昭通城里见。”沈砚之说。
“昭通城里见。”程振邦松开手,直起身来,拔出指挥刀朝前方一指,“出发!”
三百匹战马同时迈开蹄子,在雪地上踩出一片沉闷的雷鸣。骑兵营沿着山道向东北方向疾驰而去,马蹄扬起的雪雾在晨光中像一道白色的长龙。
沈砚之目送骑兵远去,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着自己的三百人。
“弟兄们。”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护国军的兵,你们是北洋军第十七混成旅第五十七团的兵。我是你们的少校营长,姓马,叫马德胜。”
他从怀里掏出一份伪造的军官证和调防文书,在手里拍了拍。
“每个人记住自己的新名字,新番号。遇到盘查,不要慌。谁要是漏了馅儿,不光你自己的命保不住,大伙儿的命都得搭进去。”
三百人齐刷刷地应了一声。沈砚之的目光从他们脸上一个一个地扫过去,看到的是一张张年轻的脸,有紧张的,有兴奋的,也有面色平静的。这些人大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老兵,从叙永打到滇东北,一路打过来,早就把生死看淡了。
“出发。”
三百人排成两列纵队,踏着积雪,朝昭通城的方向前进。
从马蹄沟到昭通城,足足有七十里山路。沈砚之带着队伍走了整整一天,中间只停下来歇了两次。到昭通城下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昭通城是一座古城,城墙是青砖砌的,年头久了,砖缝里长满了青苔和枯草。城门上挂着一面五色旗,在暮色中软塌塌地垂着,旗角偶尔被风吹起来一下,又无力地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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