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别人。”
“契书要写她可能成为别人。”
宁青禾自己提出:每到一次公开兑付排期变化、代理人停止洗衣总簿、代理人收费变化或本人主动要求,重新确认;其余不逐次打扰。
“还少一项。”她把腰间剩下两束细绳解下来,放到桌上,“我若连续两个结算日不能亲自对总簿,也重新确认。病一日不算,账换到别人手里才算。”
梁素节道:“若什么都没变,就别每月叫我来按印。”
“可以。”
“我三个月不来,也不算失联?”
“不算。只有触发点发生才找。”
“找不到呢?”
“暂停新增处分,已收钱按原指定去向保管。”
梁素节逐句听完,重新按印。
她的选择不是永久失去退出。
也不是每一步都要重复证明自己仍然同意。
***
程见微在长期代理栏署了方法意见。
她允许这份代理进入公议共同体。
宁青禾可以代表梁素节听报价、按下限选择、申请兑付和收款;共同体须把她作为一笔明确授权计算,不因权力集中便降级为可疑。
梁素节问:“你不是一直拆代理吗?”
“我拆的是没有给出去的权。”
“给出去的呢?”
“照你给的范围认。”
“哪天我后悔?”
“照你留的路停。”
梁素节笑了。
“那就行。”
她没有成为女主制度的反例。
她是制度必须容得下的另一种人。
备案没有立刻结束。
桑平让公议柜送来两份已经形成的试报价,检验宁青禾是不是真的知道如何在授权内选。
第一份现价更高,但买方要求核验职业与稳定工钱来源,并保留“客栈洗衣妇共同体”这一无名类别,用来判断将来是否还能从同类人手中收债。
第二份价低一些,不问职业,只依据债项本身、兑付排期与共同体成本定价。
都高于梁素节写下的下限。
宁青禾选第二份。
她没有先看两份价差,而是先把第一份要求保留的“客栈洗衣妇共同体”圈了出来。
程见微问:“为什么不把两份都带回本人?”
“她已经说过,不能告诉买方她做洗衣,也不想每次找她。”
“第一份没有姓名。”
“职业与客栈关系也能找到人。”
“差价由她承担。”
“她授权我在下限以上自行选,也把不公开放在价前面。”
梁素节坐在旁边听完。
“选对了。”
“若你今日觉得第一份更好呢?”管绣问。
“那是今日的我后悔。她照昨日写的办,没有错。”
“要不要改成以后两份都带回?”
梁素节摇头。
“不改。我就是不想每回都从床单堆里跑来。”
宁青禾把第一份折回原样,没有因替她少拿了钱便解释自己多懂她。她只在选择页写:按公开权在价格之前执行。
长期代理第一次真正让她少拿了一点可能得到的钱。
也真正替她守住一项排在价格以前的偏好。
程见微没有因为自己能看见两份报价,就要求本人重新选择。
否则“自行判断”仍只是女主同意代理判断时才有效。
***
宁青禾的利益页比梁素节想的长。
她替客栈结洗衣工钱,其中一家客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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