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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债》

第64章 一成半
    又在自己名下记了半日离簿代守钱。昨日她没把这项写进去,一成半显得更便宜;今日被程见微补回,她也没有为了守价把它删掉。

    梁素节把肿着的手腕重新缠紧。

    “一成半贵。”她说,“可我若每张纸都自己来,丢的也不只一成半。”

    这仍不是证明宁青禾的价合理。

    只是证明她买的东西确实存在。

    ***

    公议场把宁青禾的方案与两份替代方案并排。

    一家代书铺收固定费用,只负责填表、递件与取回公文,不谈价、不收款、不处理异议。

    韩家中间行前期免费,若以后折现或长期代理,另签商业契;免费经办不保证由同一人持续接手。

    宁青禾收费高,办得最全,也最了解梁素节的生活偏好;她的缺点同样清楚——关系集中、费率随到账增加、一个人病倒便可能停摆。

    梁素节看完没有改选。

    另一名来咨询的小债主却选了代书铺。

    “我只缺一双能替我跑腿的脚,不需要别人替我想。”

    还有一人选韩家免费核身,拒绝后续代理。

    三个人没有因为宁青禾是女性、与洗衣妇相熟,就一起选择她。

    宁青禾也没有把没选自己的两张说明收走。她让代书铺和韩家的纸继续压在自己报价旁边,梁素节若明日改变主意,不必先向她讨一份别人的路。

    ***

    争议最大的不是一成半本身。

    是宁青禾能不能用自己带来的规模,向买方收另一份钱。

    票号提出:若她能一次带来一批明确授权债项,愿意给她“组织费”。这笔钱不从债主到账中扣,由买方另付。

    宁青禾认为可以收。

    “我替他们省了逐笔找人的成本。”

    她说得坦然。她不把自己写成只为洗衣妇奔走的人;若她组织得出规模,她也想从自己的本事里多挣钱。

    梁素节问:“买方给你钱,你还替我谈吗?”

    “组织费不改变你的下限。”

    “可两家都过下限,一家给你钱,一家不给呢?”

    宁青禾没有立刻回答。

    这就是第二份报酬的方向。

    一成半让她从债主结果中获利,组织费让她从买方成交中获利。两边都给钱时,她可能不再只替任何一边。

    韩维山道:“可以公开,让本人选择是否接受双向收费。”

    程见微问:“公开就能消除偏向?”

    “不能。可本人可能愿意用偏向换更低的债主费。”

    梁素节道:“我不愿意。”

    宁青禾看她:“若买方组织费能把你的一成半降下来?”

    “降多少?”

    “要谈。”

    “谈完再问我。”

    她没有替所有客户禁止。

    只拒绝自己的代理人同时从买方拿钱。

    费用页新增一项:买方付费必须逐笔向本人披露;没有本人另行同意,不得因共同代理默认接受。

    ***

    公议场外,一个不识字的老妇把三份方案听了两遍,还是问:“到底哪家便宜?”

    管绣从固定费、共同摊费、结果费、买方组织费重新讲起。

    老妇打断她。

    “我问最后到我手里多少。”

    于是每份方案增加一张结果页。

    足额到账时,本人实际所得。

    今日折现时,本人实际所得。

    没有取得钱时,本人仍要付什么。

    复杂合同没有因此变简单。

    至少普通人不必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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