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搬到孔武的耳朵里,搬到两封信的信封里,搬到六十年后的冰晶祭坛上。
“告诉他们,我还能再活一天。“孔庆山说,“一天一天地活。活到六十年后。活到你回去那天。活到央金替我守门那天。活到你爸变成盐雕又变回人那天。“
孔武的眼眶又热了。但他没有让眼泪流出来。他咬着牙,把眼泪忍回去了,把盐晶的刺痛忍回去了,把八十七岁还要爬喀拉昆仑的恐惧忍回去了,把三十二年加六十年等于九十二年的重量忍回去了。他把所有的东西都忍回去了,然后他伸出手,握住了他爸的手——那只瘦骨嶙峋的、长满了茧的、三十二年来第一次被阳光晒到的手,此刻是暖的,是热的,是活的,是他的,是三十二年后终于又握在手里的,是六十年后还要再握一次的手。
“我回信。“他说,“我今天就回。我告诉他们——“
他举起右手,掌心的疤痕在秋天的阳光里泛着白色的光,像一枚勋章,像一枚烙印,像一枚从盐壳城里带出来的、比任何勋章都重的勋章,像一把钥匙,像一把三千年前的钥匙,像一把六十年后才能打开门的钥匙。
“我告诉他们,我记得。“他说,“我记得一切。我记得盐壳城。我记得第八层。我记得冰晶祭坛。我记得央金。我记得沈棠。我记得扎西顿珠。我记得我爸朝西伸手的样子。我记得我妈包饺子的样子。我记得我答应过的一切。我记得——“
他的声音哽了一下。眼泪终于还是挤出来了一滴,从眼角滑下来,滑过脸颊,滑过下巴,滴在右手掌的疤痕上,滴在盐晶上,滴在三千年前的封印上,滴在六十年后的约定上。
“我记得我爸回来了。“他说。
孔庆山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紧了一下。像一根拉了三十二年的弦终于松了手,像一座被封了三十二年的城终于开了门,像一颗在黑暗里亮了三十二年的灯终于等到了天亮,等到了一九八五年秋天的阳光,等到了一棵枣树下落叶的声音,等到了一封从西藏寄来的信,等到了一封从新疆寄来的信,等到了一个儿子说“我记得“的声音,等到了一个六十年后的约定终于有了着落的声音。
“好。“他说。
然后他闭上眼睛,靠在竹椅上,让秋天的阳光照在脸上,让枣树的影子落在身上,让昆仑石在手心里暖着,让三十二年的冰在阳光里化成水,让六十年的约定在心里长成一棵树,让一九八五年秋天的费县和平街二十七号变成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变成一个可以称之为“终点“也同时是“起点“的地方,变成一个可以让他安心睡一觉的地方。
孔武坐在旁边,看着他爸睡着。他拿出纸和笔,放在枣树下的石桌上,开始写信。一封给沈棠,一封给扎西顿珠。他写得很慢,每一个字都很用力,像在刻石头,像在刻冰裂缝里的昆仑石,像在刻六十年后的约定,像在刻一个从喀拉昆仑到山东的路,像在刻一个从一九八五年到二〇四四年的路,像在刻一个从二十七岁到八十七岁的路,像在刻一个从被触碰者到守门人的路,像在刻一个从盐壳城到费县的路,像在刻一个从三十二年前的分离到六十年后的重逢的路。
他写了一个下午。从太阳还在头顶写到太阳落山,从秋天的暖阳写到秋天的凉风,从枣树的影子在东边写到影子在西边,从第一片叶子落下来写到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来,从第一滴眼泪流出来写到最后一滴眼泪被风吹干,从第一句话“沈棠,我收到了你的信“写到最后一句话“我等你,六十年后见“。
然后他把信折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写上地址——拉萨,布达拉宫修复室;西藏某县某乡某村,扎西顿珠收。他站起来,走到大门口,把信投进邮筒——一个绿色的铁皮邮筒,立在和平街的路口,像一棵绿色的树,像一座绿色的桥,像一条从费县到拉萨的路,像一
-->>(第7/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