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闹鬼的剧院里,手持话筒,真是录到了人声一样的响动,女主持人说仿佛有人在自己耳畔低语,就是模糊得很,听不清。她有一头及腰火红长发,常常身着奇装异服,而且大多是低胸,在阴冷诡异的墓地古堡等地出没,假装不经意地误导观众以为她是女巫,拍下大家的反应。
挺无聊。
伦敦甚至有一种“步步是血伦敦行”的导游路线,把著名连环杀手案发生地、血腥玛丽的伦敦塔、闹鬼的地方、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涉及的地名,从史实到小说八卦,东拼西凑的,硬是弄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恐怖之旅。导游书上还诚恳地声明:“我们不对您的噩梦负责。”
居然就能诱惑不少人欣然前往。
还有一家建于16世纪的酒馆,堂而皇之地挂了所谓“捉鬼专业机构”的调查报告证书。调查者说当时感觉到是有人捉住自己的肩头,甚至具体明确到是一个二十一岁因病痛折磨身亡的女鬼,该女子与这个房子的关系有待进一步考证。
这无疑是酒馆招揽生意的手段,不过,由此看来,他们对与鬼这种东西有很深的感情。具体什么感情,那就因人而异了。在英国,死鬼成了产业,被活人们做了下酒菜。
18世纪,科技不昌明,社会也没有那么进步,虽然比闭关锁国的大清好了很多,但依然是曙光前的黑暗之夜。工业革命还没有正式开始,而人们对于黑暗的恐惧依旧如故。
因为黑暗与犯罪,基本是一体,不分你我。一到了晚上,法律和道德似乎都失灵了。
“黑夜是城市里火灾频发的时刻,是杀人抢劫的罪犯作奸犯科的时候,是精灵到处走动,鬼魅从坟墓中出来的时刻。”具体是谁说的,已经想不起来了。的确,夜间的阴森黑暗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显得如此突出,以至于衍生出许多词。即将消失的晚霞叫做吸食太阳者——Sunsuckers,candlelight是说黄昏薄暮,而deadofnight则蕴含威胁与罪恶。
我扔下描了一半的十字绣图案草稿,从一群恶鬼缠绕的女人们中抽身出来,想去厨房找点吃的。
晚餐只吃了一点蔬菜沙拉,根本不顶用。而Aaron已经被这里的食物折磨得快犯胃病了,每每吃奶酪,他就皱着眉头,苦了一张脸。因为我想让他尝试多几次,实在不行,才放弃。现在我已经不逼他吃了。他总挨饿。我坚持了这么久,也开始挨饿了。
安静的夜,让人想睡觉。
我站在微弱的烛火下,嚼着一块白面包,无糖无盐,无滋无味。猛然听到阵习习簌簌的声音,“谁?谁在那儿?”我沉声问道。
感觉后脑勺被顶了一个冰凉的东西,硬梆梆……那是……枪吗?
“怎么是你?”一个冷谈的声音。
大胆转身,才发现是马修。他很多天没有回来了,今天怎么鬼鬼祟祟的?想凑热闹,扮演吸血鬼吗?“怎么不是我?你在家里还拿着猎枪干什么?”我不惧怕他。冷漠不代表没有人性,会随便杀人。
“我以为有强盗。”他耸肩,顺手将枪收起来。
我冷笑一声,“在你们看来,我跟强盗差不多!”
他凝视着我。黑暗中,他的眼睛很漂亮,玻璃一样透明的蓝,像一束清冷的蓝色小火焰,跳跃着,燃烧着。“你倒是有自知之明。不过,一个身价十万英磅的私生女,大家都会很喜欢,挣着抢着娶回家。”他用不屑的语气。
“什么?你说什么?”我一把揪住他。
他冷眼看我,“安德鲁没有跟你说过吗?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么值钱?”
我摇摇头。十万?这是一个天文数字。平常的姑娘如果有三万磅的话,那就值得无数的小伙子为她抢破头。那意味着他会省去多少力气?!
而十万英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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