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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清宫的禁忌》

康雍乾史无前例
”是满清当局,“不识字”是指影射满人没文化;“乱翻书”是影射乾隆征书编四库全书,徐丢了脑袋灭了族。

    4.朱方旦案

    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有朱方旦之狱。朱方旦,汉阳人,自称二眉道人,秘密刻书。书中有言:古号为圣贤者,安知中道?中道在我山根之上,两眉之间。山根和两眉本是指大脑之功能,非为异说。但是康熙认为是“诡立邪说,煽惑愚民”。

    5.王锡侯案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印行的《康熙字典》,是奉旨编纂的,而且以康熙年号命名,足见政府之重视。可是有个书呆子叫王锡侯的,竞敢批评《康熙字典》,说它收字太多,难以贯穿。他自己编刻了一部《宇贯》,意是说,这本书可以用字义把零散的字贯穿起来,正好弥补了《康熙字典》不足。此案主犯的发落不说,还连累了两江总督,因查办不力受到降级的处分,江西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是副省长)受株连被革职治罪。其实,王锡侯写《字贯》是想贡献自己一得之见,想不到竞落得这样的下场。

    (本文转自说康熙作者:纪连海出版社:上海辞书出版社)

    雍正朝文字狱更盛,有汪景祺案、钱名世案、查嗣庭案、邹汝鲁案、吕留良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屈大钧案等。

    最突出是吕留良案。吕留良浙江石门人(今浙江桐乡县),曾参加反清斗争,失败后出家当了和尚,躲在寺庙里著书排满,其文有云: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吕于康熙二十二年死。其徒曾静(湖南郴州人)敬佩吕的学问,派学生张熙到吕的老家打听,张找到吕的文稿,还找到吕的两个学生。曾静约四人同反清。

    曾静列雍正罪:谋父、逼母殉、弑兄杀弟、诛忠用奸、耽酒好色。雍正七年案发,雍正亲审,留良虽死也抛骨示众,著作全毁,张熙和吕的两个学生,满门抄斩。曾静悔过认罪,雍正法外开恩,从宽处理,将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发全国,并让曾静游说各地,现身说法。这一情节在电视剧《康熙王朝》可见。

    雍正这样处置曾静,他的儿子弘历并不以为然。雍正驾崩,弘历即位,还没有来得及改年号,就下圣谕,着将曾静凌迟处死,下令将他老子集的《大义觉迷录》为禁书。

    雍正四年,礼部侍郎(副部长)查嗣庭为江西乡试主考官,出了一道试题:“维民所止”。这本是出自《诗经·商颂·玄鸟》:“邦畿千里,维民所止。”意思说,国家广大的土地,都是百姓所居住的,含有爱护人民之意。

    但有人向皇帝报告,说“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掉了头,暗示要谋害皇帝。雍正大怒,钦定“大逆不道”之罪。

    查在狱中病死后被戳尸枭首。其亲属被株连,有的被杀,有的被流放,有的被捕。其兄查慎行被定为“家长失教罪”,囚禁一年后就死了.查嗣庭的一个儿子斩首,另一子死于狱中,幼子及侄子流放三千里,家产抄没,折银充浙江海堤工程费用,另一兄流放陕西死于戍地,其他受牵连的有江西乡试副主考革职,江西巡抚(省长)降四级调用。

    到乾隆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130余案。其中47件案件的案犯被处以死刑,

    [转自铁血社区http://bbs.tiexue.net/]

    翰林学士胡中藻著《坚磨生诗抄》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之句,被处斩弃市,连师友也祸及。

    礼部尚书(部长)沈得潜《咏黑牡丹》诗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句,人已死也剖棺戮尸。

    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李一《糊涂词》有语: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师相,无非糊涂。被乔廷英告发,经查发现举报人乔某的诗稿也有“千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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