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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清宫的禁忌》

康雍乾史无前例
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为明,你不是谋反又是什么?检举人被检举人皆凌迟处死,两家子孙均坐斩,妻媳为奴。

    徐述夔的“一柱楼诗集案”。徐是江苏东台的举人,生前曾著有《一柱楼诗集》,死后十多年,即乾隆四十三年被仇家蔡嘉树告发,徐诗中有“明日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硬将“壶儿”牵强附会成“胡儿”,是影射满清外族。而“明朝”分明是指次日,可硬说是朱明王朝。

    徐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最冤枉的是他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他两人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认为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你说这两人怨不怨。

    江西德兴县的祝庭诤,为教儿孙读书,自编一本“续三字经”,被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书中对“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着,“难华夏”是华夏遭难,“遍地僧”是全部光头,虽说是说元朝,认为是影射当朝“明系隐寓诋清”。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

    直到乾隆五十三年,文字狱高潮已经过去,还发生了所谓《笃国策》案。湖南省未阳县六十九岁的老秀才贺世盛,多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没及第。他平时经常替别人代写词状,又把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成语故事之类,拉杂地拼凑出一部“著述”,题名为《笃国策》,准备写成以后上京城去投献,以求贷得一官半职。

    因为这本书上写了批评捐官制度的意见,这就成了“妄议胡政”,照例应当凌迟处死,子孙都要处斩。不过当时已经逐渐放宽对文字狱案件的处理,乾隆皇帝认为贺由于科举不中不满,写那些文章只是发发牢骚而已,还不是肆意悖逆,于是“从宽”改为斩决,子孙免罪。

    [转自铁血社区http://bbs.tiexue.net/]

    乾隆时有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但乾隆说:我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杀。幸好此事没有株连。

    乾隆暮年下令轻议此事,文字狱才稍缓解。

    文字狱案件发生,上报朝庭,皇帝先交给高级官员组成的专案小组研究如何处理,向皇帝提出所谓的“公论”,即当时说的“九卿公议”。提出的“公论”,当然千篇一律的认为那倒楣的被告罪大恶极,坚决的要求用酷刑“凌迟”处死,家属全部砍头。皇帝或同意,或表示他的宽大恩典,法外加恩,免去凌迟,改处绞刑或改斩首,全族或全家男女老幼,改为发配到黑龙江的黑河或宁古塔给穷披甲人为奴。

    一旦文字狱案发,没有人敢提出较轻处罚的建议,更不要说为当事人呼冤了,连对当事人一句有利的话都不能说,否则不但救不了被告,反而使自己也陷了进去。王锡侯案,江西巡抚海成,仅建议革去他举人的身份,乾隆就勃然大怒,下了一道杀气腾腾的谕旨说:海成请仅革去王锡侯的举人,所谓人臣尊君敬上的心安在?乱臣贼子,人人得而杀之的大义又安在?海成真是天良丧尽,辜负我命他当官的大恩。海成还是幸运的,没有被砍头。徐述夔案的江苏藩司(省民政厅长)陶易,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他曾经拒绝受理对徐述夔的检举,结果判处死刑。

    清道光人龚自珍有“咏史”一诗,第三句写到“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意思是有人要是说到文章方面的事,我就赶紧走人,别惹祸上身。写书是为了混饭吃,不为别的。

    现在许多电视剧总在宣扬什么康乾盛世,把自中国统一以来最腐败的满清王朝吹得天花乱坠,将康熙、雍正、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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