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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这里的十三,接受了老四的礼物。十三党可能有点受不了,我还是先预告一下吧,十三是有他的苦衷的。只不过女主没有了解罢了。这天,我路过养马场,便想着回来看看奴隶界的老同事。谁知,却看见三个鬼鬼祟祟的人和养马场总管在谈话。悄悄躲在一旁偷听,原来这三个是从大清来的马贩子,正在和总管商谈走私良种马的生意。机会来了!若是我能够跟着他们逃走,那么我就可以回家了。等三个马贩子走后,我来到总管房间。
鉴于我现在也属于奴隶界的励志精英,总管对我倒是客气有加,看见我来了,他陪着笑说:“苏日娜姑娘,哪股风把您吹来了?”
“哈哈,不就是总管您的生意做得好,我也想来打秋风咯。”
“哪里哪里,这些都是大汗的马,哪里是我可以做生意的。您见笑了。”老奸巨滑,还不动声色。
哼,不怕你不就范:“马贩子的价钱可公道?”
“刷”的一下,总管脸色变白。他吞吞吐吐的说:“您,您怕是误会了。”
“我误会,那三个马贩子住在哪里,我都知道!”姑且诈他一诈。
总管“咚”的一声跪在我面前,哀求:“求您,不要告诉王妃!”
“那也行,不过,你得告诉我那马贩子如何偷运马匹出城?”
总管一五一十全部交代了。原来,他们这个走私团伙分工十分清晰明确:他专门负责马源;城门有人负责出关事宜;还有专门负责运送马匹的人才。
我说,我得一起走。他想了半天,终于还是答应了。
就这样,我利用走私的队伍混出了伊犁。
我的心情别提多好了,看见天又蓝了、草又绿了。
走了大约一周多,遇到可怕的沙尘暴。我们全被埋没了。等我醒来时,那三个马贩子已经不见踪影,不知死活。万幸,我居然还找到了五匹幸存下来的马,还有一只骆驼,外加一些水和粮食。
我带领着这个队伍,开始一个人的走私活动。可是,我根本没有任何野外求生技能,所以很快就迷路了。在水和粮食都要吃完的时候,我来到一个聚居的小部落。
这个部落的人,都不会汉语。我费劲的和他们交流了半天,大概说清楚了自己的意思:我想用马换水和粮食。领头的人听懂了,喊了一声,走出来一个女人。
这女人提着水和粮食,等她来到我面前,抬起头时,我们都大吃一惊。原来是诺敏!
诺敏已经口不能言,再加上又不会写字。所以,也没有办法告诉我,她是怎么来这里的。不过,她把她的儿子抱给我看了,很可爱。唔,做善事的感觉总是要好得多。
在诺敏的帮助下,我随着这里的商队一起出发了。有了商队的带领,在两个月之后,我竟然回到了京城。这是我做梦都不敢想的,可是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梦想成真。我终于逃出生天了!
我多想马上就见到十三!经过这一次生离死别,我想,最强悍的莫过于命运,我必须学会适应时代了。毕竟,这个时代不可能为我一个人而改变。在爱情中,也没有谁比谁更加聪明,只有愿意或不愿意。有了这次死亡的体验,我意识到十三对我有多重要,我不愿意再浪费掉我们相守的时间。
虽然,康熙不准我回来。但是,我带了这么多策旺阿喇布坦的情报回来,总可以讨个好一点的价钱吧。
我就这样喜滋滋的打算着。不过,环顾自己这一身又破又脏的衣服,心想:可不能穿这样的衣服去见我的十三,那对我的形象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打定主意,干脆先去找海容,在她那里换一套干净衣服,再去见十三!
来到雍王府,门口的守卫根本不准我进去。根据我混迹在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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