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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草地上,烦恼地打了个滚。愁。
很愁。
我很愁。
华筝很愁。
作为华筝的我很愁。
……
以上这段充满了跃动韵律与欢快节奏的句子,其实只是想表示一下我的爱好很广泛。我不只看金庸,我也看古龙——当然,在这茫茫草原上既没有金庸也没有古龙。
只有到了草原,才知道什么是草原。
那是……和小说中寥寥几笔带过的截然不同的世界。
属于草原的是跑得比风还要快的烈马,带着一身青草的气息在蒙古包外呼啸而过;驯服烈马的是在刀山火海前都不会皱一皱眉头的热血男儿,在火堆旁大碗地喝着烈酒;让勇士低头的是歌声比鸟儿还要婉转的姑娘,放牧着部落的羔羊,为勇士缝着衣裳……
这里是我的家,华筝的家。
未来会率蒙古铁骑灭金破宋的成吉思汗此时还只是铁木真,我的父亲。
未来会一直打到波兰和匈牙利的元太宗此时还只是窝阔台,我的哥哥。
……
这里有疼爱我的父亲和哥哥,还有族人……
单就这具身体而言,华筝是彻彻底底的蒙古人,但在穿越之前,我是彻彻底底的汉人。
所以在十多年后,蒙古侵宋的时候,面对“民族大义”和“父兄亲情”我该怎么做?眼睁睁看着“南朝四百八十寺”毁在蒙古铁蹄之下,还是不顾亲情站在未来的郭大侠一边去守襄阳,又或者……索性找个天高地远的地方做缩头乌龟隐居去?
一时半会儿想不出个所以然,于是我相当烦恼继续在草地上翻滚,翻滚,翻滚……等等,为什么越滚越快了?
啊啊啊啊!
谁来告诉我为什么草原上会有这么长的斜坡?什么时候我才能滚到底……头很晕……很想吐啊……
终于,在我已经不知道滚了多少圈之后,有什么人从侧面拽住了我的腰。大约是冲击力过大的关系,还跟着翻了两圈,才稳住了向下冲的势头。
难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救美”?
难道……难道作为炮灰女配也有这样的待遇?
苍天啊,你把我扔在这大漠上整整五年,总算开眼了吗?
趁大家还在坡上滚得天旋地转日月无光欲罢不能之际,我在脑海里迅速推演着来人的身份:
最好是面如冠玉的美少年,这样我就可以借口大恩不言谢非要以身相许,至不济也要缠个哥哥妹妹名分给他未来老婆添添堵。不过……我很理智地想了起来,方圆五百里之内都没有“美少年”这种生物的存在——就算有,年仅五岁的肉球版LOLI你能做什么啊!
退而求其次,来个仙风道骨的白发老人也好啊。没准人家看上我“根骨甚佳”出手相救,然后顺理成章地收我为徒传授绝世武功,然后下次华山论剑就没郭靖什么事儿了,我一人大展神威独挑五绝……呃……也没戏了。
因为我已经从勉强睁开的眼缝里瞥见了藏蓝色的蒙古袍和插在腰带上的某把眼熟之极的匕首……
忍不住内心的激荡和胃里的翻腾,我一手扶着对方的肩膀,转头大吐特吐了起来。
“华筝,你没事吧?”
来蒙古都一年多了,发音还错乱得像金国的探子……转过头来刚想当面吐嘈,胃里蓦地又一阵翻江倒海,只好继续转向另一侧呕吐不已,直到连胆汁都快吐完才略微消停下来。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我单知道“主角无敌三大定律”,不知道连腹诽主角都是有罪的。苍天在上黄土在下,今后他郭大侠说啥就是啥,就算他说天是绿的草是蓝的羊是吃肉的狼是吃素的,我华筝也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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