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跑起来时,它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且步伐轻盈,是不可多得的好马。”说着,十三阿哥十分骄傲地拍了拍马背。
听他说了这马这么多优点,我也开始这匹“有内涵”的马刮目相看,起了崇拜之情。我不住地点头称赞道:“看来真是马不可貌相啊!”
“哈哈!”十三阿哥仰头大笑,“‘马’不可貌相?那什么不可斗量呢?”
我知道他是故意逗我的,也没让我真就回答。不过我恰巧一低头就瞧见了喂马的那些饲料,除了饲料槽子里放得满满的,在旁边的墙角里还垒了好高一堆。嗬,真够能吃的!于是我信口道:“马食不可斗量!”
“呃,”十三阿哥没想我还真回答他了,再听听我的答案,复而又哈哈大笑起来。
我又问:“那既然要赛马的话,大家肯定都要选跑得快的咯?那岂不是大家都要选这匹了?”要是有人来跟十三爷抢这匹马可不好弄了,我想也没想就说,“十三爷,快,我们把它藏起来!”
这下惹得十三阿哥的笑声更大了。我想了想,也是,能往哪藏呢,人家皇家的马可都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哪能随便就带走就带走、说藏哪就藏哪了呢!
“哈哈,放心,没人来抢。”十三阿哥见我还着实为这个问题担起心来了,便解释道,“这纯种的汗血马性子极烈,难以驾驭,一般人并不会选它。只是我偏就喜欢这马的洒脱不羁,从儿时学马那天起就专挑烈马来骑。其实当你把它当作你的朋友,而不是坐骑时,把自己的信任交给它,任它带你去驰骋、去奔跃。当你有想法时,你去与它沟通,去引导它,而不是命令它。有了彼此无条件的信任和情感的交流,那么再回来时,你们将是极默契的一对了。”
听着十三阿哥讲这番人马之术,从未骑过马的我不禁心生佩服。或许比佩服更多,因为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他谙熟马性,而更多的是他豁达开阔,豪放不羁的心性。在我看来,能驾驭烈马的人,必定是骨子里比马更要烈的人,因为那样他才真正懂马。当他骑上烈马,并不是要征服它,而是要和它一起奔跑,一起感受将尘世的羁绊踏于脚下丢于身后的痛快。而眼前的十三阿哥,不正是这样的刚烈之人吗?
“想什么想得出神了?”十三阿哥瞧着我。
“哦,呵呵,没想什么。”我岂能告诉他也正是因为他这刚烈的性子,日后也给他带来不少麻烦呢!我岔开话题,“哎,对了,十三爷这么喜欢这匹马,可给它取了名字了?”
“我也是前几日才见到这马,喜欢是喜欢,名字倒还没来得及取。”十三阿哥好奇地看了看我,“怎么?你有什么好名字么?说来听听。”
“嗯……”我也不懂马,给马取名字还真有点难度,要问我那车叫啥我还兴许能答上来几个。哎?车!如果从交通工具的使用情况来看,他们古代的马不就相当于咱们现代的车么?要不,给它安个现代车名也不错啊!我努力回想着那些名车的名字,十三阿哥的马,得厉害点才行……
“哦,有了!”我为自己想到这个名字而颇感激动,“叫它BMW怎么样?”
“必……必什么?”十三阿哥满脸的问号。
“哦,呵呵,BMW在英吉利语中的意思呢,就是宝马!十三爷的马当然是宝马中的宝马,过几日赛马的时候一定赢!”
十三阿哥面露惊喜,有“原来如此”之神色。
我继续说:“但是如果就叫宝马的话,有些太直白,好像跟别人显摆似的。所以咱们这是深藏不露的宝马,就叫BMW,别人都听不懂,还很拉风。”
我一兴奋又开始说起流行词儿了,十三阿哥显然被我的一个“拉风”给搞迷糊了,一脸不知我所以然的样子。我赶紧解释道:“就是说十三爷骑上我们这BMW,与众不同,气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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