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但是,在‘父亲’的淳淳教导下我只好认清现实:在旗的年满十三岁的女子,想逃避选秀,是自讨苦吃。按律规定: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不可逃避选秀,在未受阅选之前私自与宗室王公结亲者,其母家照隐瞒秀女例议处,更有甚者终身不得嫁人。
结果是:妥协!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任凭那些个七大姑八大姨,把我像木偶一样摆来弄去,耳朵遭受着强大的一波又一波的礼教轰炸,身体承受着无聊的一遍又一遍的动作演习……
才过了一个月,我就由最初的抗拒,演变为日思夜想地盼望,选秀的日子快点到来吧,好早日脱离苦海,想当年我入学“军训”也没这个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