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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千秋(一个皇后的随笔)》

第六篇
不吉祥。

      今儿一天都不吉祥。

      刚才,我在皇帝身后的一群人中,看到了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小红不动声色,不急不虑,不靠不前,与我没入水前一样,风姿翩翩,遗世独立地站在桥中央,冷冷地冷冷地向下看着越来越不支的我。

      我这时才知道,我识人一向有错误,原来,人,不是凭年纪就能看透的,十五岁的小红,十六岁的季芳菲,让二十五岁的我,一天之内逼出涔涔冷汗,这会子更落得湿透全身。

      知道吗,我为什么刚才在端仪殿对小红那样失态,表面看来小红怕我,实则,唉,我更害怕,所以,我只能用大吼大叫来掩饰我的恐惧,因为——

      天子寝殿,宫闱深寥,重重宫门,道道紧锁,一干奴才,全部隔绝在外,帝后之间的话,根本流传不出。

      小红是低等宫女,只有在上夜房守夜的资格,别说内室宫门,连外围大门,她也不能靠近。

      那么,她,是怎么听到我唱歌的……

      ——娘娘,您昨夜唱了一晚的歌,真好听。

      一个晚上,我和皇上,全被她知晓。

      我,能不害怕?

      我的头被蒙在了水面下,更惨的是我的心,已经不知道下一步,该走什么棋?

      我的眼睛里汹涌进涩涩的水,痛苦难当,甚过十五岁那年的哭,我就知道今天我犯大忌哭了,我该应要遭更大的罪。

      在我全身浸在这汪碧波中,停止挣扎,两手朝上,任尔沉去,胸中透着的最后一丝清明气息,竟好死不死地塞了这么一句话,一字一字,填气泡似的,压榨出我脑中最后一片意识。 

      今儿个早晨,我翻过黄历,说今天的日子——

      

      十二月二十,六九第三天,宜沐浴。

      

      若让我来重编黄历,还要在上面添加一句,“沾水千万莫抽筋”。

      对的。

      

      ——十二月二十,彻骨水,记“丑媳妇终归要见婆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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