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偏紫的天,慢慢道:“我知道你难受。可是过了这么多年,你该学会接受现实了。晖儿走了,不会回来了。”
“你不懂,”我挣开他,歇斯底里吼道,“你没有孩子,你无法体会我的心情!我把胤禛拱手让人,我来应和晖儿的约定,他怎么会骗我!慕凌风,你没有家庭,你什么都不懂!”
他看向我,深深的,有些受伤,“你怎么知道我不懂?我为什么会不懂?你懂爱,你会爱,我就该不懂不会?”
他抽开我想握他的手,扶着晖儿的坟茔背对我道:“那时候,你选择留下,我也选择留在这里。不娶雪雁,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始终如的一对你。你再聪明再坚强再信誓旦旦,归根结底都是个女人。是女人,就有脆弱的时候。
“我给你的感觉也许从来不能像他那样,但我可以陪你,可以帮你,可以像兄长一样,无限地包容你。胤禛、弘晖是你的家人。而你,却是我慕凌风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家人,我会不懂得爱护你心疼你?”
“凌风……”我感动得说不出话,他顿了顿,转过身擦掉我的泪,道:“我不怪你。把晖儿这里整整,咱们回去吧。”
“嗯……”
我点点头,低头帮晖儿薅草,忽而发现草丛中一抹红印。
浅浅的,仿佛翡翠镯里的玉筋,隐隐约约,向西边延伸。
“这是什么?”
红印走得很远,最后消失在后山的平地里。山林蓊郁,雾气聚拢,有些眼熟。我惊异地打量着这块地方,总觉得哪里见过似的。慕凌风从泥土里挖出块素白绫。
“脖上有红印。”他读白绫上的字,我低下头,问:“什么?”
“上面写的,脖子上有红印。”
“胎记?”
“也许。”
我抢过白绫,不禁诧异:“这字,怎么像是用血写的?”
“是你的血。”慕凌风站起来,嘴角带起笑,“晖儿没骗你,他告诉你了。”
胎记……终究是发生了!
“好孩子,”我捧起白绫,在地上连蹦了两下,“好孩子!”
“咄咄咄,痴男女!”林中传来陌生男人声音。树木沙沙作响,竹叶飘零,还没来得及反应,慕凌风就叫:“于兄!”
“嗯,怎么有些耳熟?”
“慕凌风!康熙三十二年,你救过老弟一命!”
“是的了,”那人答着话,马蹄声就靠近了。
听他语气,我原本以为他会是个道士,可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个美男子。
“于颂贤。”慕凌风介绍。
于颂贤翻下黑马,月白袍子上沾着的几片竹叶,徐徐落地。他年约三十五,皮肤白皙干净,眉目英俊疏朗。腰上一剑一箫,俊雅非凡。这种人,生来就不像吃凡夫俗子饭的,宫室殿宇与他更不相干,只有清雅竹屋才配得起他通身的气质。
三人见过面,慕凌风问:“好几年没见着老兄了,又去云游了?”
于颂贤温和道:“何谈云游,散散心罢了。”
“还为那个小姐?”
于颂贤笑了笑,没答话。
慕凌风会意,又问:“老兄怎的也来了永宁山?”
“看风水。”他话不多。
我问:“方才于先生说我们痴,是为何事?”
他回过神,看了一看我,道:“这里是风水宝地,咱们站的这一块更是宝地中的宝地,最适合安置小儿坟。不过,物极必反,这处宝地需用一件稀世珍宝镇压。如若妄自为之,或那宝物灵性不够,宝地也可变极凶地,子子孙孙代代血光。”
我的心一凉,敬畏地看了看这块地方,“先生如何要说我们‘痴’呢?”
“宝地不是一般人葬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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