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与五日之御.……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这个规矩,早在周代就已经正式成立了。
至于明以后清宫这个规矩,即使有,那也是复古。
男人女人都是人,当人们以体细胞的状态存在于母体的时候,都是同样的结构。
人类由男女两性构成,缺一不可,否则无法繁衍。他与她天职不同,而同样重要。
两性间,不应该有什么恃着性别而互相欺压的事情。
因为都是人。
假如父精母血交汇时稍有变化,男女也不过就是那么瞬间的更换而已。
侮辱异性,其实就是在侮辱自己。
我想这一点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样的。
古代姬妾制度另一个灭绝人性的地方,就是它依附于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前提是“子嗣”,以及父母之命、祖宗之言。
因此,在这个前提下,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假如妻妾不得父母的欢心,或者未能生子,即使男人因为爱情不愿疏远不愿离异,家族当权者都不允许。
如陆游与唐婉。
也如同治与贝鲁特氏、光绪与珍妃。
此制度不但残害女人,也残害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