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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到清朝(职场)》

一副药 • 两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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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说到安顿好‘侍寝’归来的珍嫔,我赶忙去救人。皇后走了,小红还在,估计她在等我们景仁宫。小红斜眼瞟:“珍小主可是要来瞧这走影的□?巧得很,皇后主子才下了定夺。”

    我垂手躬身:“不知是打算怎么做?我好回话。”

    小红的眼睛那叫一放光:“这贱人怎么都不肯说出野种是谁的!皇后主子慈悲,才赐她一个全尸。”我仰头看看灰蒙蒙的天。挺好,趁月黑风高杀人夜,赶紧了事,等明日晨曦,一切干净。

    贵人居然还站在那儿,被几个粗鲁的婆子围着。尖瘦的下巴微微收了,森然的月光一块一块打在她的脸上,有的地方显现出近乎透明的脆弱,有的地方则暗黑混沌得说不清道不明。再没有半点首饰,披头散发,只披一件单衣而已。想必是经过一场劫掠。

    我突然没了上前的勇气。我胆小,害怕死人,更害怕将死之人。怕对上一双怨怼的眼睛。她却悄无声息地走过来。声音低得像从阴曹地府里传来的:“都说贵人硬气,从不求人。今日,只这一次,求你救救小戴子。”然后塞给我一样东西,是一样尖锐的利器刺破我的手掌心。

    就是那支卖了半天、到了也没卖出去的簪子。

    饰物在古典小说中常常充当媒介的作用,书生的折扇、小姐的绢帕,一来二去,有借有还。这支簪子舔着我的血,我却欠了它的情。这是后话了。

    小戴子被关在‘暗房’。我看他缩手缩脚地蹲在墙边,刚才的牛哼哼都不知跑哪儿去了。他还豪言壮语,要给贵人陪葬。

    生命多可贵你知不知道!

    小戴子像头犯倔的驴,死拧:“我不回去!”

    我蹲下身:“为什么?”

    他捶自己的脑袋:“我瞎了眼,害了贵人主子!我他妈是个王八蛋,留这条贱命还干什么?我再也不想瞧见墨姑姑!也绝不想跟着这样坏的主子!皇后刚才说了,都是珍嫔娘娘的功劳。”他叨叨叨叨地边骂边哭

    我站起身:“小戴子你不懂,主子有主子的难。”

    小戴子钻牛角尖:“小白姑娘!怎么连你也!”

    我冷笑:“你把命赔给贵人又能怎么地?你是痛快了,贵人可倒了八辈子大霉,死了也不得安生。你知不知道,”

    我把簪子摆在小戴子的面前:“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这是受人之托。如果你连贵人的心意都要浪费,请便。门,就这么开着,去留随你。”说完我也潇洒走一回了。

    一副补药能‘补’死人,除了往三氯氰胺里掺奶的龟孙子外,或许也就后宫之地的女人们搞得出来。没有「好坏」之说,更遑论「正义」、「非正义」,与其打着道德旗号,毋宁说自个儿步步为营,才是正理。

    后来小戴子乖乖回了景仁宫,双手奉上簪子给了珍嫔。也许是一种情感延续的仪式。珍嫔丝毫不避讳死人之物,郑重地把它别在发髻上。也是一种仪式吧。当太阳照在景仁宫的黄瓦顶上时,一切真能干净了。

    然而清穿的平地大「雷」——唱歌,响了。穿过去的,有良心的唱一首委婉的「明月几时有」,后来的就爱唱什么唱什么,要多动感多动感,要多性感多性感。既不怕别人听不懂,也不怕把大伙吓着。

    音乐确实可用于调情。

    秦淮河畔的莺歌燕舞,扬州城内的歌舞升平,慈禧本人亦以婉转小曲搔帝王的心里痒。咸丰死了,她不唱了,听戏,一拨一拨从宫外宣名角进来。最近招进宫的就有谭鑫培谭老板,是悠远绵长云遮月的老生;宜仙宜老板。世间对这位的评是:摇孔明的羽扇,戴太白的纶巾,穿子健的褶衣。举手投足尽风流。

    他必然不可能真是古人的衣着打扮,这句话形容的恰是他的风度。有人单单见了他的一双手,便夸赞说那一根根手指像嫩葱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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