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
清顺治七年,耶稣会士,卫匡国神父,奉康熙命被派去罗马递呈争执案意见书,说明中国祭祖敬孔礼仪是一种民间礼俗;中国人对父母长辈在生前与死后的孝敬,并不违背教会信仰。教宗亚历山大七世因而于顺治十三年批准卫匡国神父的争执案意见书,又准许中国信友行祭祖敬孔礼。
可是,清康熙十三年,另一位道明会士,闵明我神父,再去罗马呈递中国礼仪争执案意见书,并于康熙十五年在欧洲出版了《中国历史政治宗教概论》,再度掀起欧洲对中国祭祖敬孔礼仪的激烈争论,进而造成康熙三十二年福建代牧严珰,出令禁止中国祭祖敬孔礼仪。康熙于是在三十九年做了如此的宣言:中国祭祖敬孔礼仪是一种民间礼俗,与宗教无关。
康熙四十三年欧洲天主教发了最后通谕:不许给孔子和父母下脆,即祭孔祭祖。
这一次,多罗宗主教就是奉教皇格来孟第十一(ClementXI)的的命令来华宣布此禁令。
康熙多少还是给了他面子,忍着怒火,还是希望与多罗好好沟通一下,特意在畅春园以上宾礼接待。但多罗一再重申要求清朝禁止祭祖敬孔的礼仪,而且丝毫不让步,与康熙争论不休。康熙当然很生气,一个如此雄才伟略至高皇权的人,怎么可能容忍其他国家或者个人凌驾于他之上?!再说,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礼仪是正道,欧洲天主教未免也管得太宽了,连我都觉得很气愤。而且因为苏嘛喇姑的去世,康熙的脾气也变的暴躁起来。所以多罗自然也没有讨到好处,康熙愤然下令多罗即刻离京。随后康熙还发布一道令:领票,也就是中国护照之起源。内容是:凡传教士非领得朝廷准予传教的印票,及许可服从中国的礼仪的,不准在中国传教。只有遵守利玛窦规定的、同意并遵守中国礼仪的传教士,才能获得在中国传教的资格。
这场教乱到了这里也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中国天主教因此和欧洲天主教彻底决裂,以致于清朝后期教乱不断危害甚重,不过那也不关我的事了,那个时候我恐怕早投胎多少次了。这次康熙如此强硬的对抗,却是让我由衷地佩服起来。
总之康熙四十四年不是一个平静的年份,随后的很多年,在我的记忆中好象一直是动乱不安的,毕竟,想要平静的日子,在这里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