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特意送了礼物,大家聚会过一次都很快乐。
艳春很为素秋骄傲,悄悄买了块女式手表准备给素秋个惊喜。
那块手表并不名贵,但设计简单大方,很适合年轻的女孩子使用。
素秋托着手表,快乐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一遍遍地看着圆圆的表盘、闪亮的指针以及宽宽的绸系带,傻乎乎地问:“哥哥,这真是买给我的么?它真漂亮。”
“嗯,素喜欢就好。”艳春如惯常般淡然回答,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心里很有些得意。
“喜欢的!”素秋急忙说,再次摸摸手表才递给艳春请求,“哥哥帮我带上吧,我怕自己笨手笨脚弄坏了。”
“素怎么会笨手笨脚?”
艳春抿嘴反驳,却顺从地接过手表给她戴在左碗上。
那块银白系了棕绸的手表衬在素秋白皙的皮肤上,越发显得她肤若凝脂。艳春目光停在她胳膊上,一瞬间有些怔忡。
素秋的脸稍微红了一下,悄悄将袖子拉下来遮住手表,然后走开去整理上学需用的教科书。
艳春慌忙掉开头,耳尖泛红,很为自己方才的失态而懊恼。
二月中旬,巴黎大学和高等美院相继开学,艳春和素秋每天搭乘地铁去上学。
艳春照例将娇小的素秋护在自己身后,素秋也照例感到浓浓的心痛。
然而她不去阻止。为不能相恋的妹妹挡去可能的不适,是艳春目前能为她做的仅有的几件事情之一。如果这样也不允许,他会更加难过。
比较文学专业的课程较重,大学一年级主要是和其他专业的同学一起上公共课。每次公共课都在文学院教学楼底层的大阶梯教室里进行。里面的椅子和课桌是一体的,坚硬的橡木咯得人坐不舒服,但学生们没有抱怨,而是将注意力都集中在教授所讲的内容上,偌大的教室经常只听得到教授不紧不慢的讲解和吱吱嘎嘎的粉笔写字声。
第一次上世界文学史这门公共课,素秋就发现了那天撞她的红发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坐在她和琼斯前面两排,身穿一件黑色薄风衣,头发似乎比上次见时还要红。她认真记着笔记,鼻梁上架了副窄边眼镜,颇有些学究气质。
下课后,素秋小声向琼斯打听。琼斯也见过那个红发女孩子,知道她是另一个班的学生,但不知道名字。
“琼斯你说,如果我们去和她打招呼,会不会太冒昧了?”
素秋见红发女孩子正和其他同学在聊天,摘掉了眼镜,她的眼睛绿得像波斯的眸子。
“不会,她和我们是同学,打招呼很正常。可是,秋,你为什么想认识她?”琼斯安慰着她,同时有些不解。
“我觉得她很像我过去的一个朋友。”素秋解释,没有提琉珏的名字,只是对琼斯说,“我要过去,你来吗?”
“当然了,秋,我不会让你单独去同陌生人讲话的。”琼斯想当然地回答,一付骑士风度。
看了一眼刚说过因为是同学打招呼会很正常,现在又说是陌生人一定要陪同的琼斯,素秋忍笑感谢他的好意,然后同他一起走到红发女孩身后。
“你们好,可以加入你们的谈话吗?”
素秋礼貌地询问,脸上带着笑意。
正在聊天的三个同学一齐看向他们,红发女孩似乎认出了素秋表情微怔,然后很快起身点头:“当然可以,那天真是不好意思,请坐吧。”
素秋道过谢,和琼斯坐下来。五个人相互作了介绍,聊起刚讲过的课程,竟然异常融洽。
红发女孩叫爱伦,巴黎郊区人,家里有一个农场出产牛奶及奶制品,还有很大的葡萄园。
长发细腰的女孩子叫多莉,是英国移民,现住在巴黎东南部。皮肤黝黑一笑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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