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刚才的那个男人年轻时英俊潇洒,对他示好的女子无数,可他却偏偏只对一个女子情有独钟。那男子一心想成为一名高级厨师,而女子却是酷爱画画,为了帮他的爱人赚足学费,他就出外打工,可是后来被重物击中了头部不省人事,算是工伤,醒过来已经是两年以后,可智商却回到六岁孩童。不管是在他昏睡的时候,还是他醒过来的这些年里,那名女子对他总是不离不弃,无名无份却打算陪着他一辈子。”
念恩说完依然有些自我陶醉:“怎么样,牧茗姐,是不是觉得感人肺腑?”
牧茗也犹自沉浸在故事中间:“老天爷总喜欢和世人开玩笑。”或许,也只是想试炼什么吧?譬如爱情。
扬祁路听后渀若毫不在意地挑了挑眉,没有接话。
念恩接着感慨:“原来爱情是可以这样的不离不弃,矢志不渝。”她说完又特地有意无意瞥了一眼牧茗,想等着她接下去说些什么。
没想扬祁路却说:“如果可以的话,他一定宁愿离开她。因为他希望她幸福。”
牧茗的掌心有些濡湿,伸出手挽住他,一字一句地说:“你错了,我想现在她已经很幸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是所有人倾其一生都在追寻的幸福。
她的脸颊被斑驳的树影映得忽明忽暗,扬祁路定着双眸看向她,嘴角微微含笑。
扬祁路坐在沙发上看《纽约时报》,牧茗就在厨房里忙活着。念恩从楼下下来,看到他倚在沙发上,报纸松垮地盖在脸上,像是已经睡着了。
她轻轻移开报纸,凝视着他的脸,他近来瘦了很多,稍稍带着血色的面容上有一丝疲倦。闻到了厨房里飘来的饭香,她恶作剧般的拧了一下他的腰际:“祁路哥,醒醒吧,开饭啦!”
可他依旧睡着,一动不动。
念恩又推了推他,突然发觉了不对劲,惧意陡然升起,撕心裂肺地喊了声:“祁路哥……”
切着菜的牧茗手里不禁一滑,一不小心切伤了手指,手上隐隐的疼痛渀佛沿着血管经络迅速蔓延至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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