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应斗、武灏、司定猷、沈伟、郭景汾、罗万里、祖弘勋、陈仪、陈斌、吕八斩首。
以上各犯,立即行刑处决。
其中,耿精忠、刘进忠两人在处死后,割下首级示众。
在处理这一“逆案”中,仅赦免了田起蛟、金镜、李学诗、陈梦雷等四人的死刑,他们中有的是旗人,给予他的本主为奴;系民人的,要入官,给披甲新满洲为奴。以上见《清康熙实录》,卷100,11~13页。
由撤藩而引起的一场战争,使撤藩不得进行,迫使朝廷宣布停撤。经过八年血战,才一劳永逸地解决了问题:吴藩在战争中被武力消灭,耿尚两藩也是通过武力,被强行撤去。其撤藩手段,不过是“擒贼先擒王”,分别把耿精忠、尚之信及其心腹逮捕处死,问题马上就解决了。
从已揭示的史料来看,我们有理由认为,康熙对耿精忠、尚之信的处置,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政治谋杀。康熙撤藩,是既定国策,体现了满族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当然也符合封建中央集权的要求。耿、尚连同吴三桂及其子孙,再推而扩之,累及他们的部众,都成了撤藩的牺牲品。